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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質熱電聯産獲政策鼓勵 嚴禁摻燒化石能源

  • 發佈時間:2015-01-04 07:1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馬巾坷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關於加強和規範生物質發電項目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明確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産,提高生物質資源利用效率,同時強調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嚴禁摻燒化石能源。

  《通知》指出,要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産,提高生物質資源利用效率。具備技術經濟可行性條件的新建生物質發電項目,應實行熱電聯産;鼓勵已建成運作的生物質發電項目根據熱力市場和技術經濟可行性條件,實行熱電聯産改造。

  《通知》要求,加強規劃指導,合理佈局項目。國家或省級規劃是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的依據。新建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應納入規劃,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應符合國家或省級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

  《通知》強調,已投産和新建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嚴禁摻燒煤炭等化石能源。加強對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運作的監督,依據職責分工,能源、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摻燒煤炭等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收回騙取的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並依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取消補貼、追究項目法人法律責任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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