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加快成品油品質升級 簡化審批事項和流程
- 發佈時間:2015-05-07 18:30:18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中國網財經5月7日訊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發改委等七部門發佈關於印發《加快成品油品質升級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稱,支援煉油企業加快辦理升級改造項目審批事項;將提前國V標準車用汽油、柴油供應時間。
方案稱,參考國際先進標準並結合我國實際,加快油品標準制修訂步伐,完善標準體系。2015 年6 月底前發佈新的普通柴油強制性國家標準。儘快發佈第五階段車用乙醇汽油標準(E10)、車用乙醇汽油調合組分油及生物柴油調合燃料(B5)標準。
抓緊啟動第六階段汽、柴油國家(國Ⅵ)標準制訂工作,力爭2016年底頒布並於2019年實施。同時,儘快修訂出臺船用燃料油強制性國家標準,力爭2015年底前發佈。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於印發《加快成品油品質升級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改能源[2015]9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財政廳、環境保護廳、商務主管部門、工商局(市場監管部門)、質監局,國家能源局各派駐機構,有關能源企業:
《加快成品油品質升級工作方案》業經第90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進成品油品質升級是一項重要的國家專項行動,既有利於改善環境、治理霧霾、促進綠色發展、增添民生福祉,也有利於擴大投資和消費、促進産業結構調整與升級。各有關部門、地方及企業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儘快制定專項實施計劃,做好與本方案的銜接。
二、各相關部門要支援煉油企業加快辦理升級改造項目審批事項,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同時強化對項目建設和成品油市場的監管。
三、煉油企業應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加快升級改造項目實施,並可按規定申請財政貼息資金補助(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四、裝備製造企業應努力保障並優先滿足升級改造項目的裝備需求。通過各方共同努力,確保加快成品油品質升級目標按期完成。
特此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環境保護部
商務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國家能源局
2015年5月5日
附件:加快成品油品質升級工作方案
大氣污染防治成品油品質升級行動計劃啟動以來,相關政策得以全面貫徹,各項工作有序推進。根據國務院領導最新指示精神,為調動煉油企業積極性,加快升級改造步伐,實現穩增長、調結構、促減排、惠民生,特製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貫徹加快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有關要求,以汽、柴油品質升級為著力點,按照“政府引導、市場推動、保障供應、強化監管”的思路,鼓勵企業加大投資力度,加快清潔油品生産與供應,力爭提前全面完成品質升級任務,履行煉油行業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目標責任。
(二)主要目標
——擴大車用汽、柴油國Ⅴ標準執行範圍。從原定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重點城市擴大到整個東部地區11個省市(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和海南)。2015年10月31日前,東部地區保供企業具備生産國Ⅴ標準車用汽油(含乙醇汽油調和組分油)、車用柴油的能力。
2016年1月1日起,東部地區全面供應符合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油(含E10 乙醇汽油)、車用柴油(含B5 生物柴油)。
——提前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供應時間。將全國供應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的時間由原定2018年1月1日提前1年。2016年10月31日前,保供企業具備生産國Ⅴ標準車用汽油(含乙醇汽油調和組分油)、車用柴油的能力。2017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時停止國內銷售低於國Ⅴ標準車用汽、
柴油。
——增加普通柴油升級內容。2016年1月1日起,開始在東部地區重點城市供應與國Ⅳ標準車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以下簡稱國Ⅳ標準普通柴油);2017年7月1日,全國全面供應國Ⅳ標準普通柴油,同時停止國內銷售低於國Ⅳ標準的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國供應與國Ⅴ標準車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以下簡稱國Ⅴ標準普通柴油),停止國內銷售低於國Ⅴ標準普通柴油。保供企業相應同步完成普通柴油産品的品質升級。
二、重點任務
(一)推動煉油企業加快升級
優先推進汽柴油品質升級。汽油升級重點方向是催化汽油深度脫硫和增産高辛烷值組分。重點加快深度加氫脫硫、吸附脫硫、催化重整、芳烴抽提、甲基叔丁基醚脫硫等裝置建設,以及烷基化、異構化、輕汽油醚化等裝置。柴油升級重點方向是深度加氫脫硫和改質。重點加快柴油加氫精製、柴油加氫改質、加氫裂化、渣(蠟)油加氫等裝置建設。
結合品質升級,進一步完善硫磺回收、煙氣脫硫脫硝、制氫等措施,淘汰部分落後裝置;積極採用節能技術及裝備,提高能量利用效率;優化全廠加工流程,實現輕烴等資源高效利用。重點圍繞劣質油加工、重油深加工、油品高質化和生産清潔化, 大力推進劣質原油高效預處理、劣質渣油高效加氫、高選擇性汽油加氫、汽柴油高效超深度脫硫、催化柴油加氫轉化、新型烷基化、低成本制氫、煙氣脫硫脫硝除塵等關鍵技術的自主研發和再創新。
(二)保障國Ⅴ油品市場供應
通過加快改造項目實施,到2015年底,主要保供企業具備國Ⅴ車用汽油5270萬噸、國Ⅴ車用柴油6170萬噸供應能力,加上區域內其他企業及周邊地區富餘供應能力,充分保障東部地區2016 年車用汽油6400萬噸,車用柴油5310 萬噸的需求。
2016 年底主要保供企業具備國Ⅴ標準車用汽油11090萬噸、車用柴油15590萬噸供應能力。與2017年國內車用汽油12900萬噸、車用柴油12110萬噸的需求量相比,汽柴油總量可以滿足需要,其中汽油略有缺口,柴油相對過剩。通過其他企業富餘産能的調劑,充分保障全國國Ⅴ汽柴油市場需求。
2018 年全國需供應國Ⅴ標準普通柴油約5200萬噸。在完成國Ⅴ車用汽、柴油升級基礎上,加快主要煉油企業普通柴油升級改造,積極發揮其他企業的補充作用,確保國內車用和普通柴油市場供應。
(三)促進煉油産業結構優化
科學建設先進産能。重點依託條件好的大型煉油企業,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實施升級改造,大幅增加加氫能力佔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的比例和輕油收率,顯著降低新鮮水耗、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強度等指標。同時,分區域明確落後産能淘汰任務,加大關停並轉小型煉油企業或低效落後裝置的力度。
以升級改造為契機,按照産業園區化、煉化一體化、規模大型化的要求,進一步提高産業集中度。鼓勵以資産、資源、品牌和市場為紐帶,通過整合、參股、並購等多種形式,推動煉油企業兼併重組,打造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
(四)加快提升油品標準水準
參考國際先進標準並結合我國實際,加快油品標準制修訂步伐,完善標準體系。2015年6月底前發佈新的普通柴油強制性國家標準。儘快發佈第五階段車用乙醇汽油標準(E10)、車用乙醇汽油調合組分油及生物柴油調合燃料(B5)標準。
抓緊啟動第六階段汽、柴油國家(國Ⅵ)標準制訂工作,力爭2016年底頒布並於2019年實施。同時,儘快修訂出臺船用燃料油強制性國家標準,力爭2015年底前發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國家標準委等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本專項方案,加強部際協調,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
各地方省級主管部門及重點煉油企業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負責人,結合加快升級改造目標新要求,將任務落到實處,重點做好國Ⅴ標準汽、柴油的生産與供應。
(二)建立工作機制
建立國家能源局、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及重點煉油企業的工作協調機制,每年組織申報、審核升級改造支援項目。財政部根據審核結果,下達貼息補助資金。同時,對本方案內成品油品質升級改造項目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定期上報油品品質升級目標完成及有關措施落實情況,及時反映最新進展、基本經驗、存在問題、
改進措施與政策建議等。
(三)強化主體責任
獲得國家資金支援的煉油企業,應主動承擔企業社會責任,向國家能源主管部門出具承諾書,保證按期完成升級改造任務,保質保量供應清潔油品。未按要求完成升級改造任務或工作推動不力的企業,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能實現升級目標的,依法依規,嚴格問責,並採取核減、收回或者停止撥付資金等措施。有關裝備製造企業應切實保障並優先滿足升級改造項目的裝備需求。
(四)提高審核效率
根據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的總體要求,結合升級改造目標和任務,加快審核。對納入本方案的升級改造項目,相關部門應在環評、土地、節能、穩評、安評等配套條件方面開闢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限時辦結,為推進企業如期完成升級改造創造良好政策環境。
(五)加強監督檢查
制定專項監管工作方案,明確落實監管責任主體和任務,對加快油品升級改造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管。包括改造進度,資金使用,淘汰落後産能任務完成情況,以及汽柴油生産標準的執行情況(出廠油品數量和品質)等。必要時對本方案和有關政策開展中期評估和後評價工作,根據評估評價情況及時對相關方案和政策作出調整與修正。
(六)加大政策扶持
為調動煉油企業升級改造積極性,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撬動作用,中央財政將對煉油企業成品油品質升級改造貸款給予貼息支援。同時,中央財政將支援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國油品品質升級情況進行監管與核查。
(七)規範市場秩序
進一步強化成品油市場監管體系建設,規範成品油市場秩序。加強部際協調,大力開展聯合監管與執法。加大加油站油品品質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建立完整的成品油標準體系、檢測體系、品質監督檢查體系,確保煉油企業生産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高品質成品油,嚴厲打擊非法生産不合格油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