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電聯營獲五大新政力挺 鼓勵混合所有制相關項目
- 發佈時間:2016-05-13 07:33:26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5月12日,《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關於發展煤電聯營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明確著重推廣坑口煤電一體化、在中東部優化推進煤電聯營、科學推進存量煤電聯營、繼續發展低熱值煤發電一體化以及建立煤電長期戰略合作機制等五大重點發展方向。
與此同時,發改委提出五大政策支援。其中,在制定煤炭和電力發展規劃時,除必要的生産接續煤礦項目和城市熱電聯産、電網安全需要建設的電源項目外,優先規劃符合重點方向的煤電聯營項目,優先將相關煤礦和電源納入煤炭和電力發展規劃。同時,對符合重點方向的煤電一體化項目,各相關單位要加大協調力度、優化核準等相關程式,力爭實現配套煤礦和電站同步規劃、同步核準、同步建設。此外,在同等排放和能耗條件下,電網調度優先安排煤電一體化及其他煤電聯營項目電量上網。支援煤電一體化項目優先參與跨區、跨省等電力市場交易。
煤電聯營是指煤炭和電力生産企業以資本為紐帶,通過資本融合、兼併重組、相互參股、戰略合作、長期穩定協議、資産聯營和一體化項目等方式,將煤炭、電力上下游産業有機融合的能源企業發展模式,其中煤電一體化是煤礦和電廠共屬同一主體的煤電聯營形式。
近年來,在國家政策引導下,我國煤電聯營取得一定進展,尤其是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以後,發電側引入競爭機制五大發電集團成立。但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依然實行政府管制。當電煤價格隨市場行情上漲時,發電企業成本壓力增大,而“煤電聯動”政策又往往不能及時到位。在這一背景下,煤電聯營得到了政府、企業的支援和重視,並在實踐中進行了大量探索。2012年之後,市場反轉,煤價下跌,煤炭企業與電力企業對煤電聯動都表現出比較高的積極性。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煤炭企業參股控股燃煤電站達1.4億千瓦,發電集團參股控股煤礦年産能突破3億噸,形成了以伊敏為代表的煤電一體化和以淮南為代表的大比例交叉持股等多種發展模式。
《指導意見》提出,未來要科學推進西部地區錫盟、鄂爾多斯、晉北、晉中、晉東、陜北、寧東、哈密、淮東等大型煤電基地開發,在落實電力消納市場的前提下,有序擴大西部煤電東送規模。大型煤電基地坑口電站建設時,要著力推廣煤電一體化發展。不具備條件的,原則上應發展煤電雙方大比例交叉持股模式。優先利用在運及在建煤礦的富餘産能發展煤電聯營。而在中東部地區,則推進電煤供銷關係長期穩定且科學合理的相關煤炭、電力企業開展跨區域聯營,增強負荷中心供應保障能力。
此外,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自願、分類施策”的方針,針對在役煤礦和電站,鼓勵有條件的煤炭和電力企業突破傳統的行業、所有制限制,通過資本注入、股權置換、兼併重組、股權劃撥等方式,著力推進存量煤礦和電站實現聯營,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促進國有資産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