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改重啟:多地爭試點 數百家公司博弈萬億市場
- 發佈時間:2016-03-01 00:29:26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延宕13年後重啟的新電改正在推進。《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按照“1+N”模式,繼售電側改革等六個配套文件下發後,目前《電力市場運營基本規則》《電力市場監管辦法》《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公開徵求意見也已完成,《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有序放開配電業務管理辦法》等多個配套細則正在擬定中。
其中,萬億售電市場放開無疑備受關注,從現有思路來看,電網從事競爭性售電業務將存在四類“禁區”,同時售電方強制退市後善後服務將由電網或有配電網的公司在政府指導價下“兜底”。
目前作為首批售電試點的重慶已進入實質性實施階段,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有望同時掛牌成立,而江西、新疆等多地也在謀劃改革方案、申請試點。目前至少有250家售電公司成立,各方面臨激烈博弈,改革阻力不小。
去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9號文”),售電側改革無疑是最大亮點。雖然之前爭論甚大的電網從事競爭性售電業務已塵埃落定,但《電力市場監管辦法》特別提出,由電網企業內部承擔電力交易機構職能,電力交易機構採取電網全資子公司或者會員制以外組織形式且售電公司由電網與發電企業合資組建的,監管部門認為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等四種情況下,電網企業所屬的售電公司暫不開展競爭性售電業務。
“從徵求意見來看,電網企業對此提出了異議,但我們認為其符合9號文和配套文件的精神。而且,除電網企業外的其他市場主體都普遍表示支援,並希望逐步加強對電網企業所屬售電公司的不對稱監管。”有關部門人士透露稱。
市場人士另一關注重點是準入及退出機制問題。《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電力批發和零售市場均有售電方和用戶準入條件以及信用評價,如違反相關規定或者破産倒閉則強制退市,善後服務由電網公司或者擁有配電網的公司,在政府的指導價下“兜底”。
“9號文及配套文件發佈以來,各地申請開展電力體制改革試點的積極性很高。售電側改革不能碎片化,整個電改要同步走,現在有7個省市區納入了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我們鼓勵這些地區先開展售電試點。”上述相關部門人士稱。
據《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江西已向國家發改委申請在新成立的南昌臨空經濟區,開展售電側改革及能源管理體制創新試點;湖南擬於6月底前啟動包括配售電改革在內的專項試點;內蒙古則提出制定全區電改綜合方案,申請在包頭市國家級生態鋁業園區開展配售電改革試點;新疆建設兵團發改委申請將十三師納入國家售電側改革試點。
同時,西藏電力體制改革試點的工作在醞釀中,遼寧省要求2月底前提出電改試點實施意見,黑龍江和浙江紛紛徵求改革工作意見。此外,陜西基本完成輸配電成本監審核定,河北則制訂輸配電價改革工作方案,北京開展大用戶直購等研究,天津也召開了改革試點方案編寫工作動員會。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除西藏和海南外,在29個省、自治區至少成立了250家售電公司,其中有發電企業背景的售電公司約佔總數的五分之一,五大發電集團成立了11家售電公司。而從註冊資本來看,57家售電公司達到2億元的要求,其購售電量不受限制。隨著各地改革試點落地,部分售電公司已完成團隊組建,正積極推廣業務和接觸用戶。
這對於曾經獨享蛋糕的國家電網、南方電網來説無疑是巨大衝擊。據悉,目前國網正在進行公司內部售電側改革的頂層設計,研究競爭性售電的業務模式和實現方式,同時推動行銷系統市場化售電業務應用上線工作。
各方激烈博弈下,包括售電側改革在內的新一輪電改阻力並不會小。從目前先行試點區域的實際來看,輸配電價格核定推進困難,各方存在分歧,交易機構的設立和實際運作能否真正實現獨立性也難保證。而在輸配費用確定的情況下,地方政府要想更大幅度降低電價,只有從發電端想辦法。比如由於水電價格最便宜,重慶正積極向國家發改委爭取,把分配給該市的三峽電量納入本次售電側改革試點。此外,降低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也是一個選擇,但這需要從國家獲得政策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