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年産低於30萬噸明年底前一律關停
- 發佈時間:2014-10-23 12:31:07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陳晶
日前我省印發《關於貫徹國辦發〔2013〕104號文件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作的實施意見》,其中明確核定能力或生産規模達不到30萬噸/年的煤礦,2015年年底前一律予以關閉。
根據《意見》,新建煤礦準入方面,一律停止核準新建生産能力低於45萬噸/年的煤礦和生産能力低於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2015年年底前,對煤與瓦斯突出、衝擊地壓、開採深度超千米礦井的生産能力進行重新核定。凡是核定能力或生産規模達不到30萬噸/年的煤礦,2015年年底前一律予以關閉。
我省將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加大煤炭清費立稅工作力度,嚴格按照國務院有關清理涉煤收費項目的要求,充分考慮煤炭企業生産經營情況,從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徵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
另外,《意見》提出,推進煤礦企業兼併重組,形成以大中型煤礦企業為主的辦礦體制,培植一批市場競爭力強、帶動作用大的龍頭骨幹企業。到2015年年底,全省地方煤礦企業由目前的84家重組整合到60家以內,大型煤礦企業煤炭産量達到全省總産量的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