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12月起改為從價計徵
- 發佈時間:2014-09-30 09:39:00 來源:金陵晚報 責任編輯:陳晶
國務院總理昨日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加強進口的政策措施,促進擴大對外開放;決定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推進清費立稅、減輕企業負擔;部署強化審計工作,推動政策措施落實、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會議確定,一是鼓勵擴大先進技術設備和關鍵零部件進口,調整《鼓勵進口技術和産品目錄》;支援金融和融資租賃企業開展進口設備融資租賃業務;完善科教和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政策,助力企業創新、推動産業升級。二是擴大研發設計、節能環保、環境服務等高端生産性服務進口。三是穩定國內需要的資源進口,合理增加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牛羊肉、水産品等一般消費品進口。四是推動進口管理便利化。實行24小時和節假日預約通關,加快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商品無紙化通關試點。擴大採信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結果,縮短檢驗檢疫時間。五是搭建進口貿易平臺,在公平競爭原則下,利用跨境電子商務等新模式增加進口。鼓勵企業在海外建立採購網點和渠道。發展多雙邊貿易,拓展經濟發展空間。
會議認為,煤炭資源稅改革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既定任務。目前我國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已全面實施,實行煤炭資源稅改革,完善資源産品價格形成機制,既能讓資源地區受益,推進區域協調發展,通過減少名目繁多的收費,增強企業發展後勁,也可促進煤炭資源合理開採利用,推動科學發展。會議決定,在做好清費工作的基礎上,從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國將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稅率由省級政府在規定幅度內確定。會議要求,要立即著手清理涉煤收費基金,停止徵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取消原生礦産品生態補償費、煤炭資源地方經濟發展費等,取締省以下地方政府違規設立的涉煤收費基金,嚴肅查處違規收費行為,確保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