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電站電價政策頒布利於引入社會資本
- 發佈時間:2014-08-19 08:27:52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陳晶
國家發改委近日明確,在形成競爭性電力市場以前,對抽水蓄能電站實行兩部制電價。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18日下發的《關於完善抽水蓄能電站價格形成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容量電價彌補固定成本及准許收益,並按無風險收益率(長期國債利率)加1至3個百分點的風險收益率確定收益,電量電價彌補抽發電損耗等變動成本;逐步對新投産抽水蓄能電站實行標桿容量電價;電站容量電價和損耗納入當地省級電網運作費用統一核算,並作為銷售電價調整因素統籌考慮。這一政策將有利於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引入社會資本投資,並對提高電站利用效率將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