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佈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通告(2020年第38期)。據通告,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糖、食用農産品(000061,股吧)、方便食品和餐飲食品4類食品214批次樣品。其中,抽檢食糖80批次、檢出7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産品5批次、檢出5批次不合格;方便食品1批次、檢出1批次不合格;餐飲食品128批次、檢出2批次不合格。
據通告,廣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寧盛天華府分公司銷售的“五香豬耳(自製)”被檢出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檢測結果為14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廣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寧江南分公司銷售的標稱來自南寧大飯桌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大飯桌精幼砂糖”,不合格項目為色值,檢測結果為48IU,標準規定為點25IU。
據了解,亞硝酸鹽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無機化合物,主要有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其可作為護色劑、防腐劑用於部分肉製品加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禁止餐飲服務單位採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2012年第10號)中規定餐飲食品中不得添加亞硝酸鹽。正常飲食情況下,人體中的亞硝酸鹽主要是食物和飲水中的硝酸鹽在口腔及胃中細菌的作用下轉化而來,攝入含有低水準亞硝酸鹽的食物可補充人體內的亞硝酸鹽,但短時間內經口攝入(誤食或超量攝入)較大量的亞硝酸鹽,則容易引起急性中毒。
色值是食糖外觀的理化體現,是評價食糖品質的重要指標之一,是雜質多寡的一種反映,也是生産工藝水準的一種體現。國家標準《白砂糖》(GB/T 317—2018)等都對其對應産品的色值進行了規定,並作為劃分品質等級的主要依據之一。
根據天眼查資訊顯示,廣西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為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資料顯示,華聯綜超總部位於北京,是北京老牌零售商,主營超市零售,門店分佈在華北、華東、華南、西南、西北、東北等多個地區,公司經營模式包括自營模式、聯營模式和租賃模式,超市業態主要包括生活超市和高級超市,通過自營模式獲取進銷差價,通過聯營模式獲取銷售扣點,通過租賃模式獲取租金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以來,華聯綜超旗下的公司銷售産品多次被檢查不合格,多次上抽檢“黑名單”。
前段時間,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網站公示2020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第六期)。資訊顯示,組織對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肉製品、乳製品、酒類、水果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豆製品、食用農産品(000061,股吧)共9大類652批次食品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經檢驗649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
其中抽樣自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銀川分公司的1批次鯽魚樣品被檢出喃唑酮代謝物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産品品質監督檢驗院。
2020年1月2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發佈通告稱,近期,該局組織抽檢餅乾、茶葉及相關製品、罐頭和食用農産品4類食品550批次樣品,經檢驗,6批次樣品檢出品質問題。
其中,貴州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銷售的烏魚(黑魚),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氧氟沙星屬於氟喹諾酮類藥物,因抗菌譜廣、抗菌活性強等曾被廣泛用於畜禽細菌性疾病的治療和預防。《發佈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中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根據天眼查資訊顯示,貴州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為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由此來看,華聯綜超對於銷售産品品質把關這一環節還有待加強。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