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雲港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稱,連雲港市灌雲生態環境局對東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升常州”)罰款10萬元,因涉及在江蘇省連雲港市灌雲縣伊山鎮丁莊村農田內傾倒白色固體廢物。記者查詢發現,日升常州為東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日升”,股票代碼:300118)旗下子公司。
日升常州違法事實如下:2020年2月27日,連雲港市灌雲生態環境局接信訪舉報發現在灌雲縣伊山鎮丁莊村農田內傾倒有白色固體廢物。經調查發現,日升常州與泰興市格奧展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簽訂一般污泥處置合同,並於2020年2月25日、26日將約400噸氟化鈣污泥交由泰興市格奧展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班嚴進行處置,其中:將300噸左右的氟化鈣污泥傾倒在伊山鎮丁莊村農田內;將3輛車的污泥卸在康泰食用菌廠倉庫中。
日升常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七項規定,連雲港市灌雲生態環境局對其罰款10萬元。
連雲港市灌雲生態環境局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3月18日;公示截止期為2021年3月17日;處罰有效期為2022年3月17日;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灌環罰字[2020]26號。
日升常州成立於2017年12月29日,隸屬於東方日升旗下。
東方日升披露2019年半年度報告顯示,日升常州業務性質為製造業,為公司控股公司,東方日升直接持股60.00%。
官網顯示,東方日升始創于1986年,註冊資本9.05億元。2010年9月,成功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司主要從事光伏並網發電系統、光伏獨立供電系統、太陽能電池片、組件等的研發、生産和銷售。
截至3月23日收盤,東方日升報12.60元,總市值為113.57億元。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第七項:未採取相應防範措施,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