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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級奢侈品牌赫蓮娜退貨難 律師稱鑽空新消法

  • 發佈時間:2015-08-26 10:14:56  來源:南方新聞網  作者:李鐸 肖鵬  責任編輯:李春暉

  頂級奢侈化粧品牌赫蓮娜官方渠道銷售遇冷暴露出了渠道困境,風波卻仍在繼續。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除天貓官方旗艦店外,包括赫蓮娜官網在內的其他線上渠道都無法滿足7天退換貨的要求,與2014年新出臺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有悖。知名IT律師趙佔領表示,赫蓮娜利用了新消法的兜底條款,鑽了空子。

  暗含隱藏條款

  頂級奢侈品牌赫蓮娜在退換貨服務上極為苛刻。赫蓮娜官網客服表示,商品一旦售出,除非産品品質出現問題,否則不予退換;百盛網、王府井網上商城將赫蓮娜列為特例商品,非品質原因無法辦理退貨;銀泰網的服務承諾中列入了“不支援無理由退換貨”,並違和地與“正品保障”、“免運費”列在一起;奢妍美網無明確標識,致電客服後得知非品質問題依舊無法退換貨。僅天貓官方旗艦店支援15天無理由退換貨。

  “概不退換”條款並未明目張膽地寫在首頁,而是藏于商品介紹之中。王府井網上商城與百盛網均標識出“15天退換貨”條款,與“100%正品保障”、“199元免運費”列在商品頁面的醒目位置。王府井網上商城的“非品質原因無法辦理退換貨”條款卻用小號灰色字體藏于“售後服務”條款之中,百盛網的條款列入了《百盛網退換政策》,需經過三個點擊步驟才能查閱。

  有悖“新消法”

  赫蓮娜官網客服表示,商品僅在過期或有品質問題、商品外包裝破損或與網站描述不同的情況下可以退換貨,即使包裝完整,一旦簽收便不退不換。當北京商報記者用新消法的條款提出質疑時,客服宣稱該條款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新消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僅四類商品除外: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線上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電腦軟體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

  趙佔領表示,為了保證法律足夠完善,避免出現遺漏,新消法在退換貨條款上增加了一條兜底條款,即“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然而,“其他根據商品性質”界定模糊,讓一些企業鑽了空子。

  “新消法在退換貨條款中一直存在爭議,原因在於‘商品性質’始終沒有明確,也沒有出臺相應的司法解釋。貼身衣物影響二次銷售,不予退換情有可原,但我個人認為,化粧品的商品性質不適用該條款,奢侈品也是一樣。”趙佔領説。

  建追責制度

  不只是赫蓮娜,幾乎所有化粧品都在要求消費者簽下“不平等”條約。蘭蔻、雅詩蘭黛等奢侈品牌和丁家宜等國內品牌的商品都被標注為“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特殊商品,並強行要求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該商品不宜退貨。

  對退換貨嚴防死守的原因在於可能出現的“調包計”。國內化粧品貨源混亂,同一産品在不同渠道價格差異大且存在假貨風險。赫蓮娜多數商品進行了簡單塑封,睫毛膏並未塑封,且産品及包裝上沒有辨識真偽的防偽標識,可輕鬆上演“狸貓換太子”。

  國內資深護膚品專家冰寒表示,從化粧品的商品性質來看,只要不影響二次銷售,可以滿足消費者無理由退換貨的要求。商家進行限制或因控製成本,但多數消費者不會故意為難商家進行頻繁退貨,不應為少數情況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對於商家來説,正確認識並遵守新消法是基礎,還可通過採用隨機碼等方法進行防偽。對於赫蓮娜等高端奢侈品牌,更應提高服務匹配身價。

  建立懲罰機制可有效解決惡意退換貨行為。冰寒指出,通過黑名單制度、專業人員審查可減少惡意退換行為的發生,重新建立起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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