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集團被貝昂科技起訴搶奪專利 專利糾紛升級
- 發佈時間:2014-12-23 07:49:37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馬藝文
繼 《每日經濟新聞》12月18日刊發《貝昂:格力搶奪空氣凈化器技術 格力:貝昂技術不過關才沒合作》後,蘇州貝昂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貝昂科技)炮轟格力集團搶奪專利事件進一步發酵。
昨日(12月22日),貝昂科技創始人冉宏宇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貝昂科技于上週五(12月19日)已委託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錦天城)正式起訴格力侵犯其無耗材空氣凈化器的專利權,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件,相關訴訟材料也已經送交法院。不過,冉宏宇並未透露是哪的法院受理。他表示,目前不太方便公開,需貝昂科技拿到立案號後才會發佈正式聲明。
對此,格力方面回應稱,“既然對方已經起訴,集團相應會應訴,至於如何具體應對還需和律師溝通。”
糾紛進入法律程式
昨日,貝昂科技並未向記者提供具體訴訟資料,但其此前公開具有專利爭議的雙方産品(空氣凈化器)資料顯示,它們都具有相同的技術原理和特點。核心部件一(發生極的對比):發生極結構設計相同,發生極極絲間距相同;核心部件二(收集極的對比):極板形狀/構造相同。此外,核心部件在機器內放置的對比:核心部件結構相同。
對於貝昂科技的起訴,資深法律人士趙佔領認為,“先起訴並不代表就更有利,關鍵看起訴的證據和理由是否充分。”關於專利的起訴,最關鍵是收集好證據,包括有關侵權者情況的證據、有關侵權事實的證據以及有關損害賠償的證據。企業遇到專利訴訟後,常用的策略是針對原告的專利,向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無效的申請,一旦專利復審委受理申請,接著向法院申請中止審理專利侵權訴訟。此外,也需要尋找合理的抗辯理由:比如不侵權抗辯,即被告實施的發明創造不屬於原告的專利保護範圍。如果格力在專利申請日前已進行了實質性的專項投資並且完成了必要的技術準備,則可以在原有範圍內繼續實施。所以,需要被告企業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及時有效制定相應的抗辯策略,積極利用法律程式維護合法權益。
格力集團此前表示,貝昂科技還侵犯了集團産品的三項專利。
趙佔領告訴記者,此次出庭並不需要提供貝昂科技侵權的證據,這個需要格力集團另外起訴,兩個訴訟之間是完全獨立的。
對於貝昂科技的舉動,格力方面回應稱,“既然對方已經起訴,集團相應會應訴,至於如何具體應對還需和律師溝通。”
業內:走司法程式是最佳選擇
目前,貝昂科技和格力集團要做的就是等待開庭。在業界看來,此次事件上升到司法程式的速度之快已遠超外界預期,而原告方不是格力集團更是出乎外界預料。
産經評論家劉步塵認為,事件中,雙方均表示走法律途徑,但從目前的情況看來,格力集團的 “不排除走法律途徑維護專利”可能更像是一個外交辭令,並非真心想走。
劉步塵指出,“首先,能夠走司法程式是最佳的選擇。‘口水仗’繼續打下去已經沒有意義,畢竟這樣做無法替代法律,只有法律能給出結果證明清白,從而最終可以確定誰抄襲了誰;其次,貝昂科技如此之快地進入司法程式,不排除其或有想要利用此次事件來推廣自己品牌的用意在其中。”
劉步塵告訴記者,“從戰略行銷的角度看,我相信貝昂科技初期的目的已經達到。”劉步塵分析稱,貝昂科技應該會有這樣的考慮,而且也達到了目的,如果繼續沿用“口水仗”策略,就已經不合適,甚至還會給外界炒作痕跡明顯的感覺,走司法程式實為明智。
不過,國內智慧財産權環境目前並不盡如人意,侵權事實複雜,不易認定,借由一般專業人士,很多侵權企業對相關技術做稍許調整就能規避法律條款。在趙佔領看來,由於專利訴訟涉及多個程式,非常繁瑣,耗時很長,兩三年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