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自查商業賄賂 4名員工移交司法處理
- 發佈時間:2014-09-11 11:30:2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新華網深圳9月10日新媒體專電(記者王攀、趙瑞希)作為全球知名的通信産業巨頭,總部位於深圳的華為公司9月初對外通報了其內部自查自糾商業賄賂的最新情況。新華社記者9日從該公司獲悉,截至8月中下旬,已查實企業內部有多名員工涉嫌腐敗,其中4名員工移交司法處理。
殷鑒不遠,足以為戒。近期以來,以“八項規定”等舉措為代表的反腐動作,令社會風氣為之一振。然而,在將目光集聚到政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同時,社會也應看到,大批民營企業、私營企業同樣面臨嚴重的商業賄賂和腐敗問題,而民企、私企“防蛀”不僅需要自查自糾,也需要全社會的“零容忍”與不懈怠。
華為嚴打內部腐敗敲響社會警鐘
2013年,華為實現全球銷售收入2390億元,同比增長8.5%,是全球規模最大的通信設備製造商和手機等通信終端生産商之一。今年以來,這家企業的各類業務繼續保持迅猛發展的勢頭,而以自查自糾為主要手段的企業“反腐”行動也沒有止步。
據了解,在近期召開的相關會議上,華為對外披露,在該企業最近的查處過程中,共查出116名員工涉嫌腐敗,其中4名移交司法處理。
記者9日也從深圳市檢察機關獲悉並證實,在過去幾年中,華為通過自查自糾陸續發現了一些企業內部腐敗案件,並將其中部分人員移交相關部門查處。在今年的移送檢察機關的4人中,有一人利用幫助客戶獲得項目、申請加價等方式,多次收受賄賂,受賄總額達到200萬元。
事實上,華為的自查自糾只是再次敲響了民營企業、私營企業嚴峻的反腐警鐘。據深圳市檢察機關披露,僅2010年到2013年中,就有超過120位深圳民營企業員工因收受商業賄賂被起訴,而在今年查處的案件中,就包括一家知名大型網路電商人員,捲入其間的賄賂方是全球知名的跨國企業。
民企腐敗後果一樣嚴重
據深圳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介紹,當前,大型民企員工收受商業賄賂已呈現出涉案人員普遍年輕並具有高學歷、受賄額總體偏大、受賄崗位分散、窩案頻發等幾個特點。一些企業的後勤崗位,如車輛管理員、行政管理員、行政監督員也成了案發人員。
民企、私企陷入商業賄賂陷阱,會造成什麼的後果?市場人士認為,商業賄賂對民營企業自身發展的傷害是巨大的,一方面,賄賂和腐敗會直接虛增企業的運營成本、侵蝕了利潤;另一方面,還讓企業的經營環境乃至全社會的商業環境、社會氛圍持續惡化,進而制約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商業賄賂橫行,也是對企業人員的極大侵害。華為消費者業務CEO、華為終端公司董事長余承東在給員工群發的內部郵件中就沉痛感嘆,近幾年來,華為消費業務不斷出現一些員工因腐敗問題而掉隊的情況,其中不乏一些名牌大學畢業生,因一時貪念拿了經銷商好處費而“身陷囹圄,名譽掃地”。
可從另一個角度看,民企反腐、反商業賄賂,也面臨“機制難點”。深圳市檢察機關介紹説,民營企業員工收受商業賄賂類案件基本上都依賴於所在公司報案,群眾舉報幾乎為零。一些企業也缺乏應對能力,往往在查處過程中提交不出有力證據,也增加了反腐、反賄賂的難度。
民企自查還需外部規範
深圳檢察機關表示,相比于中小民營企業,大型民企的自我清查的能力比較強、力度比較大,甚至設有專門的法務部,對內部員工損公肥私的腐敗問題不願意容忍並肯花力氣去倒查,這也是目前查處的大型民企商業賄賂案比一般民營企業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據記者了解,華為此次“反腐”並不是什麼突發舉動,而是這家産業巨頭的“例行公事”。從較早期開始,華為就制定員工守則,要求嚴厲制裁商業賄賂和內部腐敗行為。去年1月,華為公司還專門舉行“董事會自律宣言宣誓大會”,要求高級幹部的合法收入只能來自華為公司的分紅及薪酬,絕不利用公司賦予他們的職權去影響和干擾公司各項業務,從中謀取私利。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舒舒認為,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當前的反腐、反商業賄賂機制也應進一步完善。現行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應該向民營企業鋪開,便於企業查詢有過行賄犯罪記錄的投標方、供貨商、客戶等,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同時,應將收受商業賄賂的犯罪記錄作為污點列入個人誠信系統,以便企業招聘時查詢,使這些人在職場中難以立足。
“最重要的是,通過社會誠信體系的完善,讓企業員工不敢收受商業賄賂、讓行賄人員不敢行賄。這才是凈化風氣的上上之策。”張舒舒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