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底吳長江“大雷士”:部分經銷商立場生變
- 發佈時間:2014-08-13 09:05:13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馬藝文
對於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而言,經銷商及供應商的立場或將成為其在雷士照明走勢的關鍵。
8月11日下午,雷士照明重慶總部召集國內20多家媒體舉行了媒體見面會,對於罷免職務、打人事件、關聯公司、戰略分歧等備受外界關注的話題,吳長江並未避諱。他更坦言自己曾和多地經銷商商議,把經銷商渠道整合起來,裝入上市公司做“大雷士”。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8月12日)採訪雷士照明數名經銷商、供應商後發現,閉口不談、立場模糊者幾乎佔了半數以上,這與兩年前發生內鬥時經銷商一邊倒支援吳長江的態度已不同。而對於“大雷士”概念,也少有人看好。
“大雷士”概念虛實
8月11日下午,吳長江和王冬雷雙方分別在重慶和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進行隔空對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雙方的描述中,事件的矛盾關鍵點在於對經銷商的控制。吳長江表示,在7月14日“雷士係”高管被從11家子公司的董事會名單中清洗後,他和王冬雷商議了3個選擇,其中有一個選擇是由吳長江找錢換回雷士的股權,之後吳長江和經銷商商議,大家都準備湊錢購回雷士。
“我們渠道的銷售在80億元以上,利潤至少5億元,如果合併,我們的股份就可能佔大半,我們的話語權就大了,齊心協力把雷士做好,做‘大雷士’;如果德豪不願意,就提出要渠道單獨上市,逼迫王冬雷接受整合。”吳長江坦言,他曾和多地經銷商曾商議,把經銷商整合起來,裝入上市公司。
有分析人士認為,吳長江所説的“大雷士”並非新事物。“2012年7月,雷士照明全國核心經銷商閉門開會,商討成立運營商聯盟公司,自立門戶;而‘大雷士’概念無非是加入吳長江,並融入資本運作。”安信證券一不願具名的分析師表示。
從全國2萬多家燈飾企業中脫穎而出,雷士照明靠100多萬元起家,十多年成就國內照明第一品牌,吳長江個人擁有一批忠實追隨者。毋容置疑的是,經銷商群體的態度對眼下的吳長江而言至關重要。
在2012年吳長江與閻焱的對決中,正是經銷商出手相助,才令其安然走出危機。
2012年7月12日下午,在重慶南坪萬達艾美酒店5樓多功能廳舉行的雷士集團高管會暨集團董事見面會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曾現場見識過經銷商如何力挺吳長江。
彼時,來自全國各地的近百名經銷商高呼“拯救雷士的只有吳長江!”對於吳長江的出局,經銷商、供應商、員工、高管簽字協議停工,重新做一個品牌,並讓吳長江來擔當領導人。
爭奪經銷商
公開資料顯示,經銷商群體對吳長江的意義讓王冬雷也有所擔憂。
在8月11日的媒體發佈會上,王冬雷強調,吳長江對雷士照明內部各個管理層崗位的負責人掌握著“生殺大權”,矛盾激化後,對其不利的證據或將被銷毀。
“雷士照明財務用的電腦吳長江都能控制,董事會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目前只能從週邊進行調查,公司內部的人沒有不怕吳的,包括下面的運營商。”王冬雷説。
有業內人士表示,吳長江與王冬雷之間的爭奪已然演變成了經銷商爭奪戰。
“我家鄉有一位經銷商和我關係近一點,他就整人家,整到人家見我就躲。”王冬雷曾表示,吳長江曾挑撥自己與經銷商之間的關係。頗為雷同的是,吳長江在發佈會上也表述了類似觀點:“王冬雷給很多客戶發郵件,要暫停合作;還直接叫停給一些經銷商的供貨。我給你看封郵件,上面寫的是‘我是王冬雷……我會督促吳長江先生停止該談判。事實上,吳先生已經不再是雷士光電的董事,他沒有權力簽訂或者代表公司參與這種合同’”。
此外,吳長江還稱,王冬雷向8家運營中心停止發貨,恐嚇經銷商,並以董事長名義召集經銷商在廣州開會,企圖瓦解雷士渠道。
“雷士照明的優勢在於品牌和渠道,這也是當初德豪潤達與雷士照明合作的原因,德豪潤達有研發技術,雙方希望能夠達到互利互助的目的。”上述安信證券分析師認為,經銷商渠道是雷士照明的核心競爭力,雙方圍繞其展開爭奪並不奇怪。
曾經“鐵桿”態度生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兩年後的今天,當吳長江再次面臨出局命運時,原本毫無保留支援他的經銷商群體已經有了細微變化。
“其實一開始我就不看好雷士和德豪潤達合作。”一位在2012年力挺吳長江的經銷商坦言,自己並不希望雙方出現眼下的爭鬥,這對雷士照明的品牌會有一定損害。
該名經銷商稱,此前雷士照明向經銷商發佈了一份《雷士照明告全體經銷商書》的公告,稱吳長江存在一系列違規行為,包括未通過董事會許可擅自與關聯單位簽署20年品牌授權協議,嚴重損害公司核心利益;夥同穆宇等人非法召開董事會為其弟弟吳長勇謀取私利,並有意繞開財務監督;以及吳長江本人因個人非正常原因欠下數億元的高利貸債務,被債主追討,已無心正常經營公司。
“這份公告也明確稱,對於配合工作的運營商和經銷商今後會給予更大的財政支援,而對不配合的就要依照合同取消經營權。”該經銷商表示,這讓他們陷入兩難境地。
此外,多名經銷商在被問及此次紛爭中是否會再力挺吳長江時,其回答也變得模棱兩可,以“這個不好説”、“現在不方便回應”等説法回復。
據王冬雷披露的消息,近期雷士照明在廣東召開的經銷商大會上,有80%的運營商都支援董事會決議。
而《南方都市報》報道稱,目前雷士不少供應商還在觀望,也有部分供應商仍然堅決力挺吳長江。
此外,雷士照明高管的態度也有一些變化。“説實話,我不想對這個事情做任何評論。”雷士照明一位高管稱,自己只想做好本職工作,不願再攪進二人紛爭的渾水。
一位曾在雷士照明工作10餘年的前高管則表示,吳長江三次陷入內鬥與其個人有很大關係,“投資者希望拿到投資收穫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還是個人的問題”。
重慶大學教授廖成林則表示,雷士照明數次內鬥將進一步令市場對其喪失信心,品牌美譽度也會大打折扣。
雷士照明:如有必要將公開吳長江涉嫌違法證據
每經記者 董來孝康 發自北京
昨日(8月12日)淩晨,雷士照明董事長兼臨時首席執行官王冬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吳長江通過其控制的二級子公司,設計繞開上市公司的財務監管,夥同其弟吳長勇非法侵佔或挪用上市公司資金,數額巨大,並稱此事已基本證實,董事會也已成立專業調查組,調查相關事宜。
對於吳長江之所以向董事會承認,曾與山東雷士、重慶恩維西和中山聖地愛司 (以下簡稱三家關聯公司)簽署過協議,授權三家關聯公司使用雷士照明品牌(商標)20年,王冬雷稱,是因為董事會披露合法使用雷士品牌(商標)授權的公司名錄之後,經銷商對三家關聯公司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
雷士照明執行董事熊傑昨日在電話中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明確表示,所有關於吳長江涉嫌關聯交易和利益輸送等問題的證據和董事會記錄都有檔案保存,如果時機成熟、確有必要,雷士照明董事會將把上述證據和會議記錄提交給有關部門,並通過港交所和媒體告知投資者。
公告中提到,吳長江最近告知董事會的多數成員,其于2010年代表本公司的附屬公司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與三家關聯公司各簽署一份許可協議,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權利,為期20年,但董事會的多數成員之前並不知悉。
王冬雷透露,吳長江涉及的關聯交易,在合作之初德豪潤達便有所耳聞,只是吳長江當時承諾不再進行關聯交易,從而獲得了信任。王冬雷稱,吳長江曾對其表示 “我穿了幾層馬甲你們查不著。”
此次經銷商的不滿“暴露”了雷士照明品牌授予三家公司的協議,吳長江才向董事會吐露實情。
“2014年7月25日,董事會披露了合法取得雷士品牌(商標)授權的公司名錄,這其中並沒有吳長江的三家關聯公司,經銷商對上述三家公司的合法性提出強烈質疑,使吳長江不得不暴露那份非法私下簽訂的20年的授權協議。”王冬雷直言,吳長江借助非法、無償使用“雷士NVC”商標,獲得巨大的個人利益,這是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
吳長江曾表示,之所為給三家關聯公司20年的品牌使用權,是保護自己、保護雷士照明的一種方式,且三家關聯公司要按每年營業額的3%上繳品牌使用費,並非無償使用,另外還承諾三家關聯公司可以賣給雷士照明,從而防止雷士照明被掏空、反制對手。
“吳長江就是想借此威脅雷士照明,要挾董事會,想説明他掌控了雷士照明最重要的資産,如果他被罷免,還可以此種方法把雷士照明最具有價值的資産轉移到他的三家關聯公司中去。”王冬雷認為,若雷士照明失去了對“雷士NVC”商標的獨家掌控,公司價值將大幅度下降,事實上也就摧毀了合法的雷士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