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萬買來英菲尼迪9個月修了6次 4S店:屬偶發故障
- 發佈時間:2016-02-27 11:14:50 來源:華西都市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劉先生新買的英菲尼迪安全氣囊燈老亮,擔心有安全隱患他一般都不敢開。
我投訴:
英菲尼迪開了一個月,至關重要的安全氣囊就出了毛病,而且半年來都沒有徹底修好,問題的根結也沒有查明。
2月23日,成都飄起了雨,劉先生思索良久,才決定開已閒置半月的新車上班。劉先生的車是一輛價值30多萬的英菲尼迪Q70L,2015年4月購入後不到一個月,車的安全氣囊指示燈就無故亮了。此後,劉先生和4S店展開了大半年的“拉鋸戰”:4S店先後更換了電腦板、氣囊遊絲、主氣囊、主線等多個零件,9個月修了6次,但每次修好後跑了約1000公里,老毛病就會再次出現……
劉先生不敢輕易動車,因為不知道安全氣囊在關鍵時刻能否打得開,而4S店始終沒有給出一個診斷定論。
高速路上突然“亮燈” 把車主嚇得半路折返
23日,華西都市報維權記者來到成都紅牌樓某小區,在劉先生家的地下室見到了這輛英菲尼迪,白色的車身上沾滿了灰塵和污點,“如果不是下雨,可能我半個月都不會動這車”,劉先生無奈搖頭。
劉先生説,2015年4月25日,他花33.3萬多元在成都運通博悅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買了一輛英菲尼迪Q70L型車,大致檢查了一下車身外觀,發現沒問題後就提車了。
5月中旬,他駕車從成都到廣安辦事,行駛至金堂附近時,位於儀錶盤上的安全氣囊燈突然亮了。“怎麼回事?難道安全氣囊壞了?”他以為是安全帶沒插好,特意扣緊了安全帶,燈仍亮著,熄火重啟,問題依然存在。“如果在高速路上出事故,可是會出人命的!”他取消了行程,改道返回成都。
半年已經修了四次 不到1000公里舊病復發
次日,劉先生到4S店檢修,維修人員用儀器檢查一番後告訴他,這是“過去故障”,帶有偶發性,具體原因還不好説,有可能是線路短路。
記者在維修記錄發票上看到,維修項目上寫著:安全氣囊燈亮。隨後,4S店消除了故障碼,指示燈滅了。“後來我才知道,消除故障碼只是把表面問題解決了,病根並沒有找到。”劉先生説。
一個多月後,他駕車在火車南站西路行駛時,安全氣囊燈再次亮了。這次,4S店更換了電腦板,臨走前囑咐,“車子多跑一下嘛,有問題再來”。經過兩次折騰,劉先生每晚都在車少時,開著車子跑一跑,説是“跑磨合”,其實是看看燈還會不會亮。
7月,燈又亮了,劉先生第三次找上4S店,“維修人員判斷可能是方向盤下的氣囊遊絲短路,更換了遊絲。”劉先生説。
8月,不幸的事情又發生了。這次,直接換了主氣囊。
沒過一個月,老毛病第五次出現。“每次修好跑了1000公里,老毛病又來了!”忍無可忍的劉先生再次來到4S店,要求查清故障的根本原因。氣憤之餘,他還向工商進行了投訴.。
車主質疑:頻繁燈亮 該車沒經過嚴格檢測
4S店檢查了線路,給主線打上了記號,清除了故障碼。“需要把安全氣囊系統的相關主線發回原廠,進行進一步檢查,如要更換的話要等到12月下旬。”4S店説。隨後,廠家來了一位技術人員,提出另一套解決方案:把安全主氣囊的相關主線拆了,從日本發貨更換。
今年2月1日,4S店對車進行了一次大修,從劉先生提供的照片來看,車的儀錶盤被完全拆下,更換了幾條主線。維修人員告訴他,可能是方向盤連接氣囊的插頭有鬆動。
劉先生説,雖然至今安全氣囊燈還未亮過,但面對一個多月就拆一次、安全氣囊問題卻始終懸而未決,劉先生仍心有餘悸。他説,買這輛車的初衷本是有個代步工具,節假日方便帶老婆孩子外出郊遊。但安全氣囊的問題頻繁出現,讓他根本不敢輕易開車,原本計劃好的春節出行也被迫取消。他對車輛的品質和4S店的服務提出了質疑,“新車開了一個月,至關重要的安全氣囊就出了毛病,而且半年來都沒有徹底修好,問題的根結也沒有查明。較大的可能性就是該車在出廠前就有問題,並沒有經過嚴格的檢測,或者説銷售環節中隱瞞了這個事實。”
4S店回應:屬偶發故障 從未遇見過
24日上午,華西都市報維權記者來到位於金科南路17號的成都運通博悅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前臺工作人員駱先生稱,此事由市場部楊經理負責,婉拒採訪。記者隨後又來到市場部,工作人員稱楊經理外出開會,目前並不在公司。
十幾分鐘後,楊經理致電記者稱,該車絕對不是“問題車輛”,4S店正在對此事進行處理。25日下午,楊經理再次致電記者表示,劉先生車的問題屬於偶發性故障,4S店也從來沒有遇見過這種情況,所以在查明癥結和維修上有很大的難度。另一方面,由於劉先生的家比較遠,需要當天開車回家,所以每次都沒有徹底檢查,比較倉促。店方通過多種辦法,才得以最終確定安全氣囊燈常亮是因為儀錶線束的介面有鬆動,經過整修,問題已經得到根本解決。
25日中午,英菲尼迪西區負責市場的鄧女士表示,公司正按照廠家流程推進對此事的調查和處理。經銷商也與劉先生做進一步溝通。
最新進展:
4S店致歉補償一萬元和5000元代金券
25日下午5點,楊經理主動致電華西都市報維權記者説,4S店高層已經與劉先生取得聯繫,並當面致歉,並提出補償一萬元現金和5000元保養代金券。
專家提醒/
維修工單是維權有效證據車主有權索要
省汽車産品品質投訴諮詢技術服務中心主任石本志表示,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013年出臺的《家用汽車三包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準),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或者同一個産品品質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換車。車輛更換零部件、調校等排除故障的方式均可視為修理。
現實中,許多檢修沒有産生費用,因此有些維修方不會主動提供維修工單,也不會將其存檔,但消費者有權向維修方索要工單,以便日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同時,維修工單也可作為一種維權的有效證據。
石本志建議,消費者應認真閱讀三包憑證等相關文件,提高自身法律意識,依法依規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