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汽車召回條例實施10年 共召回汽車1688.5萬輛
- 發佈時間:2014-10-02 00:00: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王文舉
10年前的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去年1月1日,四部門的規定升級為《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到今年10月1日,中國汽車召回制度實施整整10年。10年間,我國共計進行汽車召回793次,召回汽車1688.5萬輛。
在現階段缺陷汽車産品召回工作中,按引發召回的形式劃分,主要分為兩類:生産者自主召回和受調查影響召回。截至2014年9月30日,我國共計進行汽車召回793次,召回汽車達1688.5萬輛;其中,我國因受質檢總局缺陷調查影響,共計召回缺陷汽車産品83次,佔總召回次數793次的10.5%,召回汽車541.3萬輛,佔召回總數量的32.1%。
今年截至9月30日,共進行召回125次,召回汽車213.5萬輛。其中,因國家質檢總局缺陷調查影響召回15次,召回汽車111.5萬輛,佔召回數量的52.2%。
據美國運輸部數據顯示,2012年美國共召回逾1780萬件與運輸相關的産品,涉及汽車、兒童汽車坐椅、輪胎及其他車輛設備。由此可見,在召回制度成熟的美國汽車社會,每年的召回規模在千萬輛(件)以上。質檢總局有關領導也曾經公開表示,不可否認,我國汽車召回工作與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仍有部分企業未主動履行召回義務,相當多的企業從未實施過召回。
據相關數據統計,2013年我國汽車産銷量雙雙突破2000萬,居全球首位,我國已經連續5年成為全球最大新車市場。可以預見,中國缺陷汽車産品召回在一段時間內還將呈現增長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