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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星農業公司涉嫌詐騙 借土地流轉斂財3660萬

  • 發佈時間:2014-10-21 07:1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在土地流轉市場如火如荼之際,一種新型騙局應運而生——打著“現代農業項目”旗號,與當地農戶簽署土地流轉協議,爾後以建生産大棚為由,與施工方簽署超過實際額度的施工協議,同時收取數千萬的保證金……

  上述情形,出現在陜西省渭南市華縣。2014年3月,自然人張來財註冊成立陜西秦星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秦星農業公司”),與赤水鎮南吉村、華州鎮銑農村、杏林鎮杏林村等華縣3個鎮6個村簽署了數份土地流轉協議。

  記者獲取的其中三份土地流轉協議顯示,秦星農業公司與三個村簽署的土地面積達13500畝,主要用於蔬菜種植。華縣信訪局文件稱,此次涉及在建的土地流轉面積為2257畝,建設大棚899個。

  秦星農業公司與來自陜西、重慶、四川等地148個工隊簽署施工合同,同期收取工程保證金3660萬元。其後,秦星農業公司向工隊支付了600萬元的工程款後,再無後續。

  華縣信訪局有關此事的陳情情況説明稱,秦星農業公司涉嫌合同詐騙,法人代表張來財逃逸未果,被刑事拘留。張來財採用合同方式,收取工隊保證金,並由工隊墊資建設,但實際本人無履約能力。

  詭異的是,涉及逾萬畝流轉土地的農業項目,在當地相關部門卻未辦理任何手續。記者從華縣經濟發展局、農業局等相關部門獲悉,上述部門均未辦理過該項目的相關手續。

  陜西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王建康表示,上述案例的出現對市場也是一個提醒,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要注意流入方的資質情況、誠信情況。“要避免被高回報蒙蔽,注意土地流轉流入方有沒有相應的實力,對其資質狀況要有了解,不能只看規模。”

   收取3600余萬保證金

  深秋本是收穫的季節,但包工頭肖興成卻沒有絲毫的喜悅。今年3月初,他組建了一支工隊,參建秦星農業公司蔬菜大棚項目。然而半年忙活下來,卻面臨一個令人糾結的局面。

  他面對的就是秦星農業公司。蔬菜大棚項目2013年8月份開工時,該公司以 “華縣秦星現代蔬菜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秦星合作社)的名稱出現。今年3月5日,張來財註冊秦星農業公司。記者注意到,秦星農業公司辦公區的一份公司簡介稱,該公司擬租用土地5000畝,推廣小型無籽西瓜、彩椒、水果黃瓜等新品種。建設西瓜種植大棚20個、育苗大棚5個、混合生長棚1500個、聯體綜合示範棚1個、都市型現代農業觀光溫室1個。但該簡介中的規模僅包括華縣赤水鎮南吉村和華州鎮銑農村兩個園區,並沒有包括杏林村以及辛莊等基地的園區。而在與148名包工頭所簽的合同中,建設範圍已包括杏林村及辛莊等行政村。

  受訪的包工頭告訴記者,他們承建的項目為75米標準大棚,採取發包方式,秦星農業公司向各施工方收取保證金,且建設資金由施工方墊付實施。

  “參與項目建設的工隊每個合同要交30萬元保證金 (每份合同為建設100個大棚),然後墊資建設,100多個工隊合同保證金總共3000多萬元。”肖興成説。

  隨著施工的推進,秦星農業公司出現拖欠工程款的情況,施工方難以準時收到工程款。7月19日發生的事件,使得各施工隊對秦星農業公司的付款能力更加擔憂。當時幾名工人前去公司討要工資,結果不僅未領到工資,反而被辱罵毆打。

  從此,各施工隊更加懷疑秦星農業公司的資金緊張。肖興成介紹,“施工方墊資約3億元,但秦星農業公司僅在前期支付了600多萬元工程款。我們懷疑秦星農業公司是拿我們的保證金在週轉。”

  在確認難以收到工程款後,包工頭們向政府部門反映情況。華縣信訪局在關於此事的情況説明中稱,秦星農業公司共收取建棚工隊保證金3660萬元,除個別建棚工隊收到部分建棚資金之外,大部分建棚資金未按合同兌付。文件稱,8月下旬秦星農業公司法人代表張來財在逃逸後被刑拘,華縣公安局對張來財涉嫌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秦星農業公司的相關資産已被查封。

  華縣政府為此成立的專項工作小組在回復包工頭們時也確認,張來財採用合同方式收取工隊保證金並由工隊墊資建設,但實際本人無履約能力。待刑事案件結案後,將對查封資産予以拍賣處置,拍賣所得將按比例支付各工隊,直至秦星農業公司所有涉案資産處置完成。

  記者注意到,位於華州鎮銑農村的秦星農業公司在其簡介中描述稱,該公司將以“公司+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模式,致力於發展集觀光、旅遊、休閒為一體的農業産業生態示範園區。

   涉及流轉土地2257畝

  “中國城市經濟網·陜西頻道”此前曾報道稱,今年5月1日秦星農業公司舉行的項目推介會上,公司董事長張來財及該公司其他幾名負責人在介紹蔬菜大棚項目建設情況時,提到該項目是“華縣規模最大、投資金額最高的農業示範園區,為當地的經濟、旅遊和就業等都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

  為實現這一目標,秦星農業公司以先期向村民直接預付土地租金形式,將流轉土地用於蔬菜大棚建設。記者獲得的3份土地租賃合同顯示,秦星農業公司與華縣赤水鎮南吉村、華州鎮銑農村、杏林鎮杏林村等3個村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秦星農業公司以每畝年租金1000元,租賃3個行政村土地面積合計13500畝,租賃期限20年。

  不過,依施工進度,秦星農業公司蔬菜大棚項目實際在建共涉及華縣2257畝土地。華縣信訪局于9月28日回復媒體的問題情況説明顯示,在秦星農業公司這起涉嫌 “合同詐騙”的案件中,共涉及華縣3個鎮6個村流轉土地共計2257畝。

  然而,在土地被租賃之後,部分村民仍未收到租金。華州鎮銑農村村民梁先生便是其一,梁先生告訴記者:“當時説1畝地每年1000元租金,佔我的6畝多地,到現在一分錢沒有拿到”。目前,位於華州鎮銑農村的秦星農業公司早已人去樓空,而那2257畝原本肥沃的農田,今年秋天非但沒有再現往年碩果纍纍的情景,反而野草遍佈,足有一人之高。

  項目未辦理任何手續

  然而,當時看似風光無限的秦星農業公司蔬菜大棚項目,實際上卻沒有辦理過相關手續。記者獲得的一份華縣經濟發展局,關於秦星合作社華州農場銑農現代設施農業生態産業示範園項目備案的意見指出,因(秦星合作社)提交的香港公司編制的項目可研報告無國家發改委批復的投資諮詢機構資質,總投資難以估算,華縣經濟發展局要求該合作社按規範重做。該備案意見落款時間為2013年10月28日。

  但這僅為備案意見,並且彼時的報備方為秦星合作社。在此之後,秦星農業公司蔬菜大棚項目並未在華縣經濟發展局辦理任何相關手續。就此問題,華縣經濟發展局一位副局長對記者表示,今年3月設立為公司之後,秦星農業公司沒有在經濟發展局辦理過相關手續。

  同樣,華縣農業局相關部門也未辦理過有關秦星農業公司的手續。“(秦星農業公司)沒有給我們辦公室報過手續,農業局這邊沒有它的任何手續。”華縣農業局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作為收發文件的職能部門,辦公室沒有接到有關秦星農業公司的相關手續。

  令人費解的是,這一沒有任何手續的項目,在去年8月6日舉行的開工儀式上,竟有多名當地政府部門官員出席,為其站臺。對此,華縣縣委宣傳部相關人士此前對澎湃新聞表示,當時只有部分鄉鎮領導出席,縣政府領導未參加。

  有關此事,陜西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王建康認為,農業本身是一個高風險産業,而規模農業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自然風險、市場風險以及財務風險等許多風險,這個案例的出現對市場也是一個提醒。“在土地流轉過程中需要注意相關風險的規避,提防一些欺詐行為的出現。但同時,並不能以這個事情來否定土地流轉”。

  他表示,相關單位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也要注意流入方的資質情況、誠信情況。“避免被對方承諾一個比較高的回報所蒙蔽,需要注意土地流轉流入方有沒有相應的實力,對其資質狀況要有了解,不能只看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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