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近日通報2019年度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和行政處罰情況。
通報指出,此次監督抽查採用重點抽查與“雙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側重來信來訪、投訴舉報和日常監察、檢驗、鑒定評審、許可審批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共監督抽查275家特種設備生産單位、檢驗檢測機構和鑒定評審機構。
其中,監督抽查特種設備生産單位198家:其中鍋爐製造單位29家、壓力容器製造單位26家、氣瓶製造單位10家、壓力管道元件製造單位23家、壓力管道安裝單位10家、安全附件製造單位10家、電梯製造單位40家、起重機械製造單位12家、客運索道製造單位5家、大型遊樂設施製造單位15家、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製造單位18家。監督抽查檢驗檢測機構60家:其中綜合檢驗機構30家、無損檢測機構20家、型式試驗機構10家。監督抽查鑒定評審機構5家。
通報指出,對存在問題單位的滄州新星石化設備有限公司、無錫鑫仁鍋爐有限公司、上海泰河閥門有限公司、嘉興五洲閥門有限公司、蘇州福特美福電梯有限公司、北京中索國龍索道設備有限公司、武漢中新遊樂設備有限責任公司、河北開雲汽車製造有限公司、山東悟空電力技術有限公司,依法登出企業的相關行政許可。
對江西通力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天津市藍海壓力容器製造有限公司、廊坊勁華鍋爐有限公司、浙江寧松熱能鍋爐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壯誌石化設備科技有限公司、寬城昇華壓力容器製造有限責任公司、安徽綠動能源有限公司、鄭州市雨恒實業有限公司、上海煤氣第二管線工程有限公司、陜西為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長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中航閥門股份公司、成都川空閥門有限公司、昆山華龍電梯有限公司、中菱(福建)電梯有限公司、滄州經緯檢驗檢測有限公司、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特種設備檢驗研究所、江西華核天宇檢測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山東攜程石油化工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廣州金睛檢測技術有限公司,責令限期整改,並通報批評。
資料顯示,上述9家被登出相關行政許可的企業中,河北開雲汽車製造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新能源汽車的設計、研發,的汽車製造公司,所在地為河北省南宮市,隸屬於中瑞德科(北京)工業設計有限公司(CSG DESIGN)旗下汽車製造商 ,2013年開始致力於新能源汽車的設計、研發, 憑藉其前瞻的設計理念以及研發實力,在2014年至2015年連續兩年被美國矽谷《Fast Company》雜誌評為中國50大創新企業之一。河北開雲汽車製造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汽車製造、銷售,汽車進出口,主要産品有電動皮卡PICKMAN。
除了中瑞德科(北京)工業設計有限公司外,河北開雲汽車製造有限公司還得到了A股上市公司哈工智慧(000584,股吧)的青睞。其中,持股1.3%的哈工大機器人(300024,股吧)集團上海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是哈工智慧全資子公司,持股2.6%的湖州大直産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背後是哈工智慧出資49%,持股2.6%的哈工成長(岳陽)私募股權基金企業(有限合夥)背後是哈工智慧出資25%,持股1.3%的嘉興哈工慧創壹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背後出資人也閃現哈工智慧身影。
哈工智慧目前從事的主要業務為智慧製造業務。公司智慧製造業務以工業機器人系統應用為中心,目前涵蓋高端智慧裝備製造(工業機器人應用)、工業機器人一站式服務平臺(工業機器人服務)兩個子板。2019年,哈工智慧業績慘澹,預計全年凈利潤同比下滑63%-71%,由2018年的1.2億下滑至3500萬-4500萬。
另外,被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的20家企業中,上海煤氣第二管線工程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隧道股份(600820,股吧)全資子公司,公司主要從事隧道、路橋、軌道交通、水務、能源和地下空間等城市基礎設施的設計、施工、投資和運營業務,以及部分盾構設備的製造業務。
通報要求,被責令整改的企業應對監督抽查備忘錄中的不符合項目,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並進行整改,于2020年6月30日前將整改情況報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局,逾期未報送或整改不到位的,將依法嚴肅處理。被責令整改的企業不允許申請下一許可週期的自我聲明承諾換證。其他被抽查單位也應對監督抽查備忘錄中的不符合項目進行整改,換證鑒定評審時,將作為重點檢查內容。
此次,還通報了2019年度行政處罰情況。
1、經查,深圳市新日電梯有限公司不滿足製造許可資源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依法作出吊銷深圳市新日電梯有限公司電梯製造許可證,三年內不予受理其電梯製造許可申請的行政處罰決定。
2、經查,深圳亞洲富士電梯設備有限公司不滿足製造許可資源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依法作出吊銷深圳亞洲富士電梯設備有限公司電梯製造許可證,三年內不予受理其電梯製造許可申請的行政處罰決定。
3、經查,廣州市振傑機械有限公司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依法作出撤銷廣州市振傑機械有限公司電梯製造許可證,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電梯製造許可的行政處罰決定。
4、經查,浙江巨申電梯有限公司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依法作出撤銷浙江巨申電梯有限公司電梯製造許可,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電梯製造許可的行政處罰決定。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