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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裏在美被訴 馬雲稱“網貨”非“假貨”

  • 發佈時間:2015-02-04 06:31:32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彭琳 詹丹晴  責任編輯:朱苑楨

  阿裏迎來在美上市後的首個集體訴訟。據悉,美國律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上週五宣佈以涉嫌違反證券法為由將阿里巴巴及其部分高管告上紐約聯邦法院。目前,已經有七家律所介入。

  2日,馬雲首次公開回應淘寶平臺售假事件,稱淘寶賣的是“網貨”並不是“假貨”。

  多位律師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認為,“網貨”的定義太廣。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表示,非授權正規渠道商品進入市場會侵害品牌商利益,但並不構成侵權也不違法。將非授權商品納入“非正品”,存在監管的一個“灰色地帶”。

  阿裏被訴“發佈誤導性聲明並隱瞞監管調查”

  近日,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律所向紐約南區法院提起對阿里巴巴及其高管團隊馬雲、蔡崇信、陸兆禧和武衛四人的集體訴訟,稱阿裏在上市文件中對公司的運作、財務預期以及監管風險陳述失實或誤導。

  該律所認為阿里巴巴上市前,公司高管曾與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官員進行會議,監管方提出該公司可能存在非法商業行為,但阿里巴巴並未披露相關消息。在工商總局的會議記錄中,提到阿裏旗下淘寶銷售假貨等問題。據悉,目前已有7家美國律所表示將介入調查。

  阿裏方面相關負責人向南方日報記者表示,阿裏認為最近提起訴訟中的指控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阿里巴巴正準備積極為自己辯護。

  廣強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産權律師湯喜友接受南方日報採訪時認為,“白皮書”展現的是阿裏這個平臺存在售假的行為,但美國律師更關注的是阿裏上市的時候沒有披露受到監管調查的事情,這是訴訟的關鍵。

  易觀國際分析師王小星則認為,阿裏被訴事件不排除是一些人通過做空中概股或者找企業問題進行法律訴訟,從而獲取利益。“根據以往的經驗,這種訴訟結果是阿裏出一筆賠償款,然後訴訟就取消了。”

  據了解,控訴阿裏的這七家律所此前都有對中概股發起訴訟的記錄。涉及企業包括中石油、新東方、分眾傳媒、蘭亭集勢、世紀互聯、聚美優品、安博教育、龍威石油,其中集體訴訟居多。

  律師稱監管存在“灰色地帶”

  另一邊,馬雲2月2日在香港演講時,首度回應了淘寶平臺售假風波。馬雲指出,外界所稱的淘寶“假貨”有一大部分是“網貨”。這些“網貨”由普通人設計,還未得到官方的註冊,所以被歸到所謂“非正品”的類別。“淘寶最了不起的事情,是上面賣的産品你沒有聽説過,這是一種創新”。

  演講中,馬雲還明確表態要嚴厲打擊假貨。他表示阿里巴巴集團有嚴格的假貨監察機制,“只要投訴,客服會立即做出反應。”但他也同時坦言,“你不投訴,就很難被發現,畢竟我們每天要處理數以億計的商品交易。”

  根據阿里巴巴公佈的資訊稱,從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阿里巴巴打假投入超過10億元人民幣。

  對於馬雲提出的未官方註冊産品並不是“假貨”的看法,湯喜友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産品本身沒有造假,只是進入中國本地市場時沒有經過官方認證授權,不能定義為“假貨”。“從智慧財産權角度來説,未授權註冊的商品只要有原始合法來源就不構成侵權,這給監管帶來了一個灰色地帶。專業術語稱作‘平行進口’,未經官方認證的商品會給當地經銷商帶來衝擊。”

  王小星則認為,商品沒有經過國家質檢總局或其他相關部門的批示,沒有商標牌照等等問題,這線上下零售業也存在,只不過阿裏把銷售渠道搬到線上。“平臺上的商家太多了,阿裏管不過來。”

  ■觀點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

  非授權商品存在監管“灰色地帶”

  工商總局將“非授權正規渠道商品”納入了“非正品”。“非正品”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而“非正品”也不等於“假貨”。

  馬雲提到,淘寶上的創新産品雖然沒有在工商部門登記,但只要不影響第三方使用,銷售並不違法。而一些未經授權的品牌産品,原始來源合法,也不存在侵權違法。從法律層面來講,非授權正規渠道商品並不構成侵權,也不違法。但是,非授權的商品無疑會損害正規品牌商和代理商的利益。這樣一來,就給監管帶來了“灰色地帶”。

  而非授權的商品在驗別真偽以及售後層面上都無法保證,工商總局也可能出於這方面的考量,將“非授權正規渠道”産品界定為“非正品”。建議相關部門應該對普通公眾説明非授權商品存在的不確定性以及明確一個界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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