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長江再被請出雷士照明
- 發佈時間:2014-08-11 11:07:26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封媛媛
這已經是吳長江被第二次請出他一手創辦的雷士照明。
8日下午,雷士照明召開董事會,經董事會成員多數表決通過,罷免吳長江雷士照明公司首席執行官職務,並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以罷免吳長江公司執行董事職務,同時被罷免的還有副總裁吳長勇、穆宇以及王明華。
雷士照明董事會表示,此項決議“很艱難,也非常慎重”。
公告顯示,吳長江先生最近告知董事會的多數成員,其于2012年代表本公司的附屬公司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與山東雷士照明發展有限公司、重慶恩維西實業有限公司和中山聖地愛司照明有限責任公司各簽署一份許可協議。協議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權利,為期20年。
另據媒體報道,該項授權發生在2012年雷士照明股東變化之前,現有董事會的多數成員之前不知悉所謂許可協議的存在,公告稱“董事會亦未批准、授權或追認任何該等協議的簽署。”
公告中亦提及董事會多數成員認為吳長江繼續擔任雷士照明的執行董事以及首席執行官、吳長勇、穆宇、王明華擔任副總裁將有悖于公司及股東的最大利益。
據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資訊顯示,山東雷士照明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3月,註冊資本1000萬元,投資人為朱善寬、李灌珉、曾展翅、陳敏,其中法人代表為曾展翅。2009年吳長江岳母陳敏對其注資480萬元,成為該公司最大股東,佔股比例達48%。“吳長江先生的若干不當行為,使人質疑其是否有能力作為適當及妥善人士繼續履行其作為本公司執行董事的職責。
目前公司已經成立由王冬雷、肖宇、魏宏雄組建的緊急事務處理委員會,在緊急事務狀態下,代表董事會行使內部機構調整、任命管理人員、簽訂業務協議等職權。王冬雷、肖宇為雷士照明執行董事,魏宏雄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2012年8月14日,雷士照明董事會曾通過公告方式,明確拒絕了前董事長吳長江的回歸要求,並列舉了一系列對吳長江的指控。但是,上次事件德豪潤達斥資16.5億港元吸收吳長江個人股份,完成對雷士照明20%股權的收購,打破了吳長江與軟銀賽富和施耐德的對持局面,吳長江也得以重返雷士照明董事會。
2012年5月,時任雷士照明董事長和首席執行官的吳長江,在“薄王事件”衝擊波中選擇了辭任,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成立新的董事會,雷士照明的第二大股東賽富投資首席合夥人閻焱成為了董事長,而與第三大股東施耐德關係密切的張開鵬出任首席執行官。
對此變動,吳長江欣然接受並認為自己很快就能回歸雷士照明董事會,然而事情並未向預料中發展,新成立的董事會並沒有讓其返回的意圖。
為重掌公司,吳長江于2012年12月引入同為照明行業的上市公司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在德豪潤達入主成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時,吳長江也在2013年1月被董事會再次任命為首席執行官。
2014年5月,吳長江向德豪潤達再次出售2.15億股。股份出售後,吳的股份佔比僅有2.54%,而大股東德豪潤達持股量增加至27.1%。
7月14日,雷士照明發佈公告,原雷士係高管全部退出11家附屬公司董事會,吳長江仍出任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CEO。記者 郭釔杉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