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備受關注的商品房公攤面積問題,近期出現了新變化。12月以來,湖南省衡陽市、河北省張家口市先後宣佈,“取消公攤”或逐步推進“取消公攤”。對此,業內人士指出,取消公攤面積,意味著未來將能實現購房“所購即所得”,有利於減少資訊不對稱所引發的糾紛,促進商品房銷售行為進一步規範。
所謂公攤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産權人共同分攤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當前多地提出的“取消公攤”,主要是在住房銷售環節“取消公攤”或“調整為套內建築面積計算”。12月17日,張家口市4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推動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逐步推進“取消公攤”。就在幾天前,衡陽市也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該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而在今年4月和9月,廣東省肇慶市、湖南省湘潭市也分別發文,實行按住房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而重慶則是從2002年就開始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
長期以來,公攤面積存在一定的缺少標準、管理混亂等問題。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指出,由於不透明的計入方式和含糊的合同條款,容易導致購房者最終得房率低,同時,也衍生出了物業費、取暖費收取等糾紛,損害購房者權益。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長張波表示,取消公攤面積,意味著未來將能實現購房“所購即所得”。此外,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還有利於進一步增強購房信心,加速剛性和改善型購房需求的釋放,助推房地産市場止跌回穩。
“取消公攤”對購房成本和用房成本有何影響?中指研究院研究副總監徐躍進表示,以建築面積或是以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對購房成本並沒有太大影響。兩種演算法下的房屋總價應該是相近的,只是單價會有所不同。另外,對於用房成本的影響也不太確定。目前,物業費、採暖費大多是按建築面積來計算,如果換作以套內面積進行計算,收費單價也可能會相應提高。
“按套內面積計價有利於購房者更直觀地了解實際價格,有利於減少資訊不對稱所引發的糾紛,促進商品房銷售行為進一步規範,預計後續將有更多城市跟進出臺相關規定。”徐躍進指出,現階段除了關注是否“取消公攤”之外,還應該關注公攤面積的透明化和收益分配問題,讓購房者清楚知道都有哪些公攤面積,並對公攤面積上所産生的收益在開發商、物業公司、業主之間進行合理的分配。
此外,嚴躍進提出,各地推進“取消公攤”過程中,要防範其變為房企項目行銷的噱頭,要真正確保政策效應的積極釋放。
(責任編輯:李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