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認識保健食品三步曲:是什麼?有什麼用?怎麼用?
大疫當前,老百姓應該怎麼做才能預防感染?從協和醫院到疾控中心的各界專家都説,均衡飲食,豐富膳食,體弱者可以適當吃點保健食品,提高自身免疫力。那麼,以下問題來了:
一、首先,保健食品是什麼?
説起保健食品,老百姓第一反應:騙人的!凈忽悠!
那保健食品到底是什麼呢?為什麼老百姓對保健食品會有如此印象呢?這要從保健食品的歷史沿革説起。
上世紀改革開放以後,老百姓在解決了吃飽的問題之後,就開始琢磨怎麼吃能吃得更好的問題,何況我國歷史上素來有保健養生的理念,常吃藥膳、補品等飲食可以強身健體的觀念深得人心,於是一些使用中藥材成分製成的産品應運而生,一些廠家用某些中藥材配合其他食品成分,製成藥品常用的劑型,大肆推廣于市場。1987年,原國家衛生部出臺《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和《中藥保健藥品的管理規定》,明確“特殊營養食品”“傳統加藥食品”以及“中藥保健藥品”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可宣稱“治療、輔助治療”,此時的産品普遍稱為“保健品”或“保健藥品”。 當時市面上熱賣的有“中華鱉精”、“腦黃金”等廣告熱點産品,品質參差不齊,有的添加藥品,有的添加非食用物質,有的誇大宣傳,甚至虛假宣傳包治百病。這個階段,是根據原料中含有的各類營養素和功效成分的功能來推斷産品的保健功能,沒有經過科學試驗來驗證的市場野蠻擴增階段。
1995年,《食品衛生法》頒布,規定了國家對保健食品實行上市前的註冊管理制度。1996年,《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實施後,明確了保健食品需按照食品類別管理,不以治療為目的,不準宣傳治療功效;並開始對保健食品實行註冊許可和生産許可管理,在中藥序列中取消並停止審批中藥保健藥品。從2000年開始進行市場整頓,經品質抽查大量産品合格率較低,輿論譁然,中藥保健藥品被要求於2003年底前退市,保健品跌下神壇。《保健食品標識規定》《保健食品功能學評價程式和檢驗方法》《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GB 167401997)》《保健食品良好生産規範(GMP)(GB174051998)》《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陸續出臺,初步建立了保健食品註冊審評、GMP生産管理、生産許可、原料名單分類管理、功能聲稱管理、檢驗管理和標識管理制度。截至2003年,原衛生部共批准保健食品5100余個,保健食品管理體制初步建立。
2003年後,保健食品註冊審評職能由原衛生部劃轉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5年《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禁止傳銷條例》出臺,明確對保健食品申請與審批等工作的具體規定,並開始對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的規範性進行審查。2009年,《食品安全法》頒布,明確我國開始實施食品生産經營許可制度,對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實行嚴格監管。這一時期,保健食品管理逐步規範,産品上市需經過人體和/或動物實驗驗證,證明具有某項聲稱保健功能方可;産品申報熱情高漲,數量逐年增多,大量營養素補充劑産品進入我國市場,市場開始復興並快速增長,截至2015年底,保健食品迅速增長到1.6萬餘個,保健食品生産企業2500 多家,産值超過3000億元。
2015年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保健食品納入特殊食品進行嚴格管理。2016年《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出臺,開始實行註冊與備案分類管理制度、原料目錄及保健功能目錄管理制度,規定保健食品廣告應當經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准等。我國保健食品監管歷經近30年的發展,逐步形成了包括原料與功能聲稱管理、産品註冊審評、生産經營許可、GMP 審查等在內的一整套上市前、後監管制度體系,産品上市不僅需要人體和/或動物實驗證明産品具有某種具體調節保健功能,還需要説明具有該項功能的保健功能因子的結構、含量、作用機制以及在産品中的穩定性。通過註冊審批的産品的科學性和功效性得到了有效保證,保健食品進入了規範科學發展新時期。截至2019年底,我國已有保健食品批准文號1.7萬餘個,生産企業3000多家,産值超過4000億元。
二、保健食品有什麼用?
如果繼續給老百姓説保健食品是國家正規科學評價審批的,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有助於保障人的健康。對方的第二反應肯定是:説的這麼好,到底有沒有用啊?
那麼,保健食品有什麼用呢?所謂的這些功效信得過嗎?正確地理解保健食品的作用,明晰它既區別於普通食品,又區別於藥品的認知是保健食品規範發展的關鍵基礎。
現行法規框架下的保健食品主要分為兩類,營養素補充劑和聲稱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營養素補充劑主要包括維生素、礦物質類,均衡、充分的營養供給是健康所必需,是維持人體正常生理機能的物質基礎,這類保健食品主要是為了補充人體因從飲食攝入營養不夠、導致營養不均衡而發揮作用的,可以改善人體機能。而具有特定功能的保健食品,目前可聲稱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種,包括:增強免疫力、輔助降血脂、輔助降血糖、抗氧化、輔助改善記憶、緩解視疲勞、促進排鉛、清咽、輔助降血壓、改善睡眠、促進泌乳、緩解體力疲勞、提高缺氧耐受力、對輻射危害有輔助保護功能、減肥、改善生長髮育、增加骨密度、改善營養性貧血、對化學性肝損傷的輔助保護作用、祛痤瘡、祛黃褐斑、改善皮膚水份、改善皮膚油份、調節腸道菌群、促進消化、通便、對胃粘膜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
聲稱具有這些功能的保健食品均是按照原國家衛生部2003年發佈的《保健食品檢驗與評價技術規範》,進行了科學的評價、人體和/或動物實驗後,再經監管部門進行嚴格的技術評價、行政審批,獲得批准註冊的保健食品文號和“小藍帽”標識方可上市銷售,否則就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罰。2019年國家市場總局發佈《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將對特定保健功能實施動態管理,鼓勵個人、企業、科研機構和社會團體參與功能和原料的研發創新工作,嚴格評價程式和納入標準,為將來更多新保健食品功能的提出奠定了法規框架。
三、保健食品怎麼用?
2018年底發生的權健事件,反映了普通民眾對保健食品認知和使用的一個最大的誤區:保健食品能治病?!因為有這個誤區,造成了不少人因為吃了保健食品而不吃治病相應的藥,導致疾病治療被延誤,反而影響健康甚至喪命。
且不説這個誤區是在不法商家的極力誘導和勸説下形成的,還是群眾對科學飲食用藥認知不足,都説明我們現在的公眾健康知識教育存在很大不足。公眾在選購保健食品時,應該牢記以下五點:
1.購買正規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有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包括國食健注、國食健字、衛食健字、衛食健進字、衛進食健字等)和“小藍帽”標識的正規産品。
2.營養素補充劑類保健食品並非吃得越多越好,人體的正常機能運轉需要的是營養素均衡,過多的營養素會造成機體代謝異常,損傷健康。需要根據自身的情況攝入適宜種類、用量的營養素補充劑。
3.保健食品不是藥品,尤其聲稱特定功能的保健食品,如聲稱輔助降血脂、輔助降血糖、輔助降血壓的保健食品,並不能代替藥物的作用,有的人吃了感覺能預防疾病,有的人吃了疾病照樣找到府,不同體質的人群對保健食品的功效感受不一,這跟不同産品針對不同人的作用機制有關。另外,藥物是用來治病的,保健食品卻是用來預防得病的,長期食用不會對人體帶來副作用,但藥物卻不能隨便吃,大部分藥物也都伴有副作用。
4.保健食品一般是長期食用才能達到保健的目的,不能期望所謂的“速效”、“療效”,宣稱這類效果的産品往往是非法添加了違禁成分的不正規産品,才能起到速效的效果,長期服用會對人體造成嚴重的不良反應。
5.到正規合法的店舖購買,只有《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企業才能售賣保健食品。注意識別非法銷售者的一些常見套路,例如誇大宣傳保健食品“治療疾病”,又如當前“新冠”疫情肆虐之時,宣傳保健食品可以抗病毒、治“新冠”肺炎,從而達到誘購、騙購的目的。
作為具有悠久保健養生歷史的大國,老百姓對保健食品的需求一直不斷增長,但在日常養生及選購保健食品時,需要樹立科學的營養觀、健康觀,牢記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藥品的客觀心態,才能正確使用保健食品,正確保健養生,助力健康。
作者: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秘書長 呂燕妮
(責任編輯:段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