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官網
截止2020年2月10日11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全國全國確診病例40235人,疑似病例23589人,死亡人數909人。在抗擊疫情期間,不少直銷企業紛紛捐款捐物馳援全國抗擊疫情病毒慈善行動。
而截至2020年2月9日,46家直銷企業累計捐款捐物約1.4億元。不過,也有不少人借疫情進行商業炒作,發佈虛假廣告,例如廣州某直銷企業經銷商借肺炎疫情大肆推銷自家“頻譜口罩”,該口罩通過微信訂閱號宣稱100%阻擋空氣中細菌,透氣殺菌,可重復使用!對此,各地市場部門已經陸續發佈通知,嚴查嚴控此類違法行為。
重慶:發出《直銷監管提醒告誡書》
1月23日,重慶市市場監管局發出《直銷監管提醒告誡書》,嚴禁借肺炎疫情炒作。
《直銷監管提醒告誡書》要求,各在渝直銷企業、直銷企業分支機構要切實提高合規經營意識,務必加強對經銷商、直銷員等關聯主體、行銷人員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合法合規宣傳,嚴禁借肺炎疫情炒作,嚴禁將産品功能與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掛鉤,挑戰法律底線,如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從嚴處置。
內蒙古:從嚴查處借疫情炒作的違規直銷行為
1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出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直銷監管的通知,對疫情防控期間直銷活動從嚴監管,對借疫情炒作的違法違規直銷行為從嚴查處。
通知要求,各直銷企業內蒙古分公司要嚴格遵守直銷監管法律法規,加強對經銷商、直銷員等關聯主體、行銷人員的教育管理,確保産品宣傳合法合規,不得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炒作,不得將産品功能與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掛鉤,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間組織業務培訓等人員密集的活動。同時要做好售後服務,嚴格執行退換貨制度,妥善處理投訴舉報和輿情資訊。
據統計,目前,有28家直銷企業在內蒙古設立分公司,經銷商、專賣店和直銷員等從業人員3萬餘人。
四川成都:嚴禁在蓉直銷企業借疫情炒作與虛假宣傳
2月5日,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反不正當競爭處(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處),向在蓉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發出了《關於在蓉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加強新型肺炎防控的通知》。《通知》要求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做好防控措施的同時,教育引導直銷員及經銷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直銷員及經銷商管理,做好復工後經銷商及直銷員的相關情況的統計、報告等工作。
《通知》要求: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要加強對經銷商、直銷員教育管理,嚴禁借疫情炒作,將産品功效與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挂勾,不得出現虛假宣傳、誇大宣傳等行為。同時要求在蓉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經銷商在疫情防控期間,要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停止或延後舉辦各類會議、培訓等人員聚集活動。
貴州:發佈直銷市場主體行政告誡書
2020年2月6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針對疫情防控期間直銷經營行為提出了行政告誡。
一是要求各直銷企業分公司嚴格遵守直銷監管法律法規,加強對經銷商、直銷員等關聯主體、行銷人員的教育管理,嚴禁假借“疫情防控”名義開展行銷活動。
二是嚴禁在疫情防控期間以任何形式組織開展與行銷業務有關的會議、培訓等集中性活動。省市場監管局暫停會議報備工作。
三是嚴禁借疫情進行虛假宣傳或炒作。不得將産品功能與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掛鉤,不得對直銷産品(保健品)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囤貨居奇、借機哄抬銷售價格。
四是嚴格執行退換貨制度,妥善處理投訴舉報和輿情資訊。
五是嚴禁發佈、傳播謠言。對疫情,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六是要求各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屬地政府對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做好員工和辦公場所的安全防護。對湖北籍員工或從湖北等疫區返黔人員務必做好隔離和醫學觀察。如發現疑似感染人員,應第一時間醫治並上報有關部門,做到不謊報、不瞞報、不延報。
七是呼籲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發揮正能量,團結一致、同舟共濟,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對直銷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從快、從重處罰。
直銷企業市場高調炒作最高處罰可吊銷直銷牌照
為了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直銷管理條例》對直銷企業欺騙、誤導等宣傳或推銷行為,作出了明確的處罰規定。
例如第四十二條指出:直銷企業違反規定,超出直銷産品範圍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情節嚴重者,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還有第四十三條指出: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的,對直銷企業,情節嚴重者,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此前國家商務部相關人員多次表示,在審批過程中,從嚴審查申請開展直銷的保健食品企業,特別是要關注是否存在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對已經批准的直銷企業,要做好監督檢查,一旦發現直銷企業發生欺詐和虛假宣傳的,要按照直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罰,保障消費者明白、放心消費。
其他省份發佈禁止虛假宣傳違法廣告通知
天津:從重從嚴查處有關疫情的虛假違法廣告
1月31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發出“津市場監管廣〔2020〕3號”公告。公告要求,嚴禁利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行商業炒作發佈虛假違法廣告;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要嚴格按照審查批准的內容發佈,禁止未經審批或者篡改審批內容發佈上述類別廣告。
對發佈虛假違法廣告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重從嚴從快予以查處,並向社會公開曝光。對違法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廣州:重點監測涉及疫情的藥品保健品等廣告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和廣州市委、廣州市政府部署,強化廣告發佈行為的市場監管,重點監測涉及疫情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食品等廣告,對涉嫌利用疫情進行商業炒作發佈虛假違法廣告及時介入、及時處理。
截至1月30日,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出動執法人員4346人次,檢查戶外廣告1461條次,檢查店堂廣告2617條次,發現並整改違規招牌廣告2宗,立案查處違法網際網路廣告2宗。
湖南: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工作
2月1日,湖南省市場監管局下發了《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的通知》,要求:嚴禁發佈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愈、偏方”等內容的違法廣告;嚴禁未經審查或者擅自篡改審查批准內容發佈醫療、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江蘇:嚴禁利用疫情發佈虛假廣告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廣告監管,嚴禁發佈含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預防、治療、治愈、偏方”等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
依託網際網路廣告監測平臺,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對涉“新冠肺炎”廣告及相關內容進行監測。截至目前,江蘇省共發現涉嫌違法廣告14條次,其中傳統媒體6條次、網際網路8條次。淮安市局發現的一起利用疫情炒作案已立案查處;南京市局發現的兩條公眾號涉嫌違法廣告線索已提交相關部門處理;泰州市局及時責令停止一起通過微信群、朋友圈發佈違法消毒用品廣告行為。
遼寧:疫情期間要提升防範虛假廣告意識
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産安全,提升消費者自主防控意識,1月31日,遼寧省市場監管局提示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不得發佈違法廣告,提醒消費者要提升防範虛假廣告意識,防範廣告宣傳陷阱。
遼寧省市場監管局要求,不得發佈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愈、偏方”等內容的廣告以及未履行真實性、合法性審查責任的涉及疫情防控藥品、醫療器械廣告。
(責任編輯:段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