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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老大"有三類 小區交房聞風而動壟斷手段不一

  • 發佈時間:2014-10-17 14:53:00  來源:大河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謝淩宇

  “沙老大”勢力也分大小,常上演“黑吃黑”;他們的壟斷手段多樣,或文或武……不僅在鄭州,全國多地都有“沙老大”橫行的身影。這些“沙老大”都是些什麼人?他們是如何壟斷小區大沙生意、損害業主利益的?

  “沙老大”勢力有大小不乏“黑吃黑”

  “沙老大”到底都是些什麼人?鄭州警方曾就此專門展開研判。

  專案組民警劉濤告訴記者,如同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的自然法則一樣,“沙老大”當中勢力也分大小,其中不乏“黑吃黑”類型,一般來講分為三類。

  新建小區拆遷前的原住村民,是第一類型,這也是市民通常所遇到的。拆遷後,一些村民會在小區內做大沙生意。專業賣沙者則是第二類“沙老大”,多是外地人,其中有夫妻檔、兄弟檔等模式。

  而前文所述涉嫌團夥犯罪的李東、王濤等團夥,則是第三種,他們的地位和勢力,儼然淩駕於前兩種“沙老大”之上。他們成員為數眾多,為爭奪地盤不斷四處挑釁,多次引發鬥毆。此外,也有個別小區物業人員自己充當“沙老大”,譬如金水區一小區物業副總,同時也是一名“沙老大”(後文將有報道)。

  小區交房聞風而動壟斷手段不一

  不論大小“沙老大”,只要一聽説有新的小區交房,他們就會立即聞風出動。能有如此積極的原動力,自然是被暴利吸引。

  民警介紹説,在搶佔地盤時,不同的“沙老大”手段不一。村民形成的“沙老大”,往往不與物業溝通,他們以土地被佔生活困難,找些小生意做為由直接進駐小區,物業通常很無奈。由於其素質參差不齊,業主在自行運沙時,往往會遭其阻攔。他們會使用言語威脅、尾隨跟蹤、輪胎放氣、堵鎖眼等手段騷擾業主。

  據介紹,以販賣大沙為生的一些“沙老大”,招數是與物業主動協商,或買通物業領導得到授權,或繳納適當的承包費,與物業簽訂排他性的協議,壟斷小區大沙經營。一些小區是由小區物業保安協助,將其他賣沙者擋在門外,一些則是“沙老大”自己負責所有事宜。這種“沙老大”有時也會試圖進入其他小區,與原有販沙者達成一種默契的妥協,雙方心照不宣,共同壟斷小區生意並抬高價格。

  插足對手“買賣”,強行索要股份

  低價打壓對手然後合謀哄抬價格

  警方介入此案後,李東、文君等人很快被抓獲。據文君供述,她確實就農業路該小區的大沙生意,與張勇進行過談判。

  “兄弟,這麼好的工地都讓你糟蹋了,你還不如和門口的人(東北幫)商量商量一塊賣,一袋沙子從1塊漲到4塊。”協商中,她要求東北幫佔生意的60%股份,東北幫負責小區週邊“清場”,保證外面的水泥大沙不能進院,然後張勇的沙子可以坐地起價,從1塊漲到4塊,但雙方沒有談成。

  而張勇口中所講對方不斷“找茬”,文君則另有一番説法。文君稱,在2013年5月,他們來到張勇售沙的經三路某小區,同樣賣沙。他們的策略很簡單,張勇攤位一袋大沙售價3元,他們就開價2元。以此打擊其他沙販,逼迫對方主動來找他們談判。

  無獨有偶,這種低價排擠手段,也曾用在其他小區。

  有其他沙販向文化路派出所報案反映,在今年5月份博頌路某小區賣沙時,“東北幫”同樣在小區門口賣沙,他一袋沙賣兩塊五,對方就賣兩塊,雙方為此多次發生摩擦。而在該沙販看來,東北幫屬於低價暴力進駐小區,要麼把原來的沙販趕走後,再漲價壟斷經營,要麼就敲詐點錢直接走人。

  最終,該沙販委託中間人邀請李東等人吃飯,最後達成協定,由他賠償李東1萬2千元損失。先期給付2000元後,就聽説李東等人被抓了。在向警方的供述中,李東承認了此事。

  目前,警方初步查明,李東團夥還先後插手鄭州多個樓盤大沙經營。

  相比之下,李東、王濤團夥的手段則更為隱蔽,性質更為惡劣。讓我們從一則報案説起。

  8月20日上午,沙販張勇(化名)來到文化路派出所報案,稱其在農業路一小區內經營大沙時,遭李東為首的“東北幫”惡意排擠,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在向警方的陳述中,張勇稱,去年下半年他在經三路某小區內經營大沙等建材,認識了李東、文君等人,對方經常故意“找茬”。譬如拿擴音器在小區內宣稱張勇是“沙老大”,建材品質差,阻撓他正常賣沙,為此雙方經常發生矛盾。此後文君找到了他,稱“既然來了就不能白來”,要求張勇讓出賣沙50%的利潤,作為交換,李東等人則保證外面的沙販進不了小區,否則會繼續找茬。另外也有一種解決方法,就是李東等人也可以撤走,但張勇需賠付5萬元損失費。

  張勇説,他拒絕了合作要求,最後托中間人給該團夥成員送去1萬元,之後爭執才得以平息。讓他沒想到的是,當今年他來到農業路一家小區繼續做生意時,李東等人再次跟了過來。“這幫人,簡直成了我們這些乾大沙的人的噩夢。”

  據張勇介紹,他跟這家小區物業有合作協議,物業允許他獨家經營小區大沙生意,但不得阻撓業主自行購沙。這次文君找到府來,索要60%的利潤分成,稱“你們要想幹下去就要跟我們合作,要不然我們就把你們攪黃。”

  張勇不同意,雙方此後發生數次衝突,民警也曾多次前來處警,最終做調解處理。

  暴力充當後盾催生誘人暴利

  據民警介紹,與李東團夥相比,王濤團夥的手段類似,該團夥更加顯露出一種“黑吃黑”的特徵。他們到處染指新建小區,要求與其他沙販共同壟斷市場。如果協商不成,會與不肯示弱的對方發生摩擦,導致衝突不斷升級。7月16日,在高新區升龍又一城小區爆發的鬥毆,就是一起典型案例。事發後,王濤團夥多名成員被抓,而當地洼劉村3名村民因壟斷經營大沙生意,同樣遭警方治安處罰。在其他一些地方,一些勢力弱的沙販或被迫服從,或掏錢息事寧人,或無奈退出小區市場。

  據專案組相關負責人介紹,李東、王濤團夥的核心成員,都在10人左右,其中組織者、領導者是1至2人,骨幹成員3至4人,剩下的“積極參與者”,也就是俗稱的“馬仔”,有4至5人,警方正在抓捕多名在逃嫌犯。

  警方曾在一小區做過調研。該小區“沙老大”所售一袋大沙價格為1元,雖然聽上去價格很低,但這種裝沙的袋子很小,一方沙子居然可以裝到數百袋。估算下來,相比正常市場價格,其利潤至少在100%以上。一些“沙老大”則更為猖獗,小袋沙子賣到3~4元,當然,利潤也更為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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