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慈善組織不應淪為“慈善經紀人”
- 發佈時間:2014-09-20 02:31:22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這兩年,慈善公益組織遭質疑,大多與“慈善公益經紀人”的發展模式有關——官辦基金會為“草根組織”提供公募資格,坐享管理費提成,而草根組織則淪為替官辦慈善基金會“跑腿的”。
最近,兩則與慈善公益有關的新聞備受關注:先是向哈佛大學捐贈3.5億美元的香港富商陳啟宗説:捐助故宮修復建福宮,卻被改成“五星級酒店”搞得很心寒;後是“漸凍人”病友組織質疑“冰桶挑戰”捐款的接受方瓷娃娃缺乏開展“漸凍人”救助的經驗,擔心其不能為“漸凍人”造福。
慈善運作讓捐款人和受益人不滿意,這種事何以頻頻發生?究其原因,在於許多人把慈善公益組織缺少“君子動口”的價值探討,美化為執行力、市場意識和創新精神加以褒揚有關。
挂靠專項基金模式造成“掮客”式運作
汶川地震以後,慈善公益行業希望給草根公益組織以發展的空間,於是挂靠專項基金的模式被快速發展起來。該舉措給了草根公益組織以空間,也導致一些“官辦基金會”利用手中的公募權,招募與自己關係密切的草根公益組織成立專項基金。專項基金讓草根組織有了合法的身份,卻因無法取得合法的收入,而變得像一個“慈善經紀人”。據相關調查,某官辦基金會旗下竟然有上百個“專項基金”——“慈善經紀人”為其拉善款、做善事;而這些“官辦基金會”僅需發展專項基金,便可以坐享其管理費和工作業績,成為“慈善經紀人”的“經紀人”。
官辦基金會為草根組織提供公募資格,但卻不會為“草根組織”支付法定的辦公經費和人員報酬。為了生存,草根公益組織必須不停地接受各種慈善捐款,執行各種缺乏延續性的慈善項目,成為替官辦慈善基金會“跑項目”的“經紀人”。慈善公益組織的“掮客”運作模式,最終催生出文物單位把“建福宮”改為“高檔會所”導致捐款人抗議,和“漸凍人”通過公開信對瓷娃娃表達不滿意的鬧劇。
這兩年,慈善公益組織遭質疑,大多與“慈善公益經紀人”的發展模式有關。官辦基金會利用專項基金“拉捐款”、“跑項目”而坐擁管理費提成,“慈善公益經紀人”通過切斷官辦基金會與受益人間的聯繫,獲得某種權利解決自己的勞動報酬。當權益相關方利益受到傷害時,“官辦基金會”説自己只提供“募款平臺”,而專項基金又因多重身份而讓行政監管責任變得模糊不清。
慈善業問題不在技術落後,在價值遺失
從管理上看,官辦基金會通過設立專項基金,讓一些草根組織有了募款權,但有關行政管理機構卻對這些活躍的“慈善公益經紀人”行為失控。官辦基金會依靠非正式的專項基金來擴大服務項目,增加善款收入,事實上它也沒有好的辦法來管控這些機構。
如果某個專項基金因違規被關閉,“慈善公益經紀人”很快又能在另外的官辦基金會找到落腳之地。畢竟,“慈善公益經紀人”是自己籌款,自己幹活,他們多拉一塊錢善款,意味著官辦基金會就能多獲得10%的“行政管理費”的提成權,而“慈善公益經紀人”皆能從慈善項目執行中分一杯羹。
當善款募集的多少,成為官辦基金會和草根組織共贏指標和穩定的共生模式時,“慈善公益經紀人”——官辦公益基金會和草根公益組織成立時的使命、宗旨和價值觀已成為一紙空文,而慈善也在無聲無息中完成了從“公益運作模式”向“生意運作模式”的“合理化”轉變。
回顧中國的慈善現代化進程,我們遭遇最大的問題不是技術的落後,而是價值觀的遺失。官辦基金會幫助草根組織成立“專項基金”的技術手段,表面上促進了草根組織的發展,實際上是把慈善公益組織從“價值導向”解決社會問題,降低到為生存而研究發展的層面。於是,探討網際網路的公益機會、籌款技巧和新媒體創新就成為“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當代版。
如果慈善公益組織不能把獨立價值觀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作為立命之本,而是希望通過“技術手段”來發展壯大,那麼“專項基金”的發展就如治理洪水時無限地加高河堤而非疏通河道,倘如某處決口就“人或為魚鱉”。向美國哈佛大學捐贈3.5億美元的香港富商陳啟宗在北京演講時説:“中國人要學外國人的精神,而不只是知識、技術。我們把我們自己好的東西扔掉了,西方好的東西沒學到,變成莫名其妙的一幫人”,講的也是這個意思。
而中國慈善公益事業要健全成長,也只有從獨立價值觀、解決社會問題入手,舍此別無他法。
□才讓多吉(公益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