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爽約” 投資型酒品誰在“裸泳”
- 發佈時間:2014-10-27 02:09:18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白酒黃酒價格持續下跌,酒品投資風險爆發。近日,有酒品投資者反映,湖南勝景幹黃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南勝景山河酒業股份有限公司)通過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發售的“珍藏精品”投資酒品達到回購條款約定條件,但公司未能及時向交易中心提交足額的回購保證金,該投資酒品能否如期回購只有看履約保函的執行情況。
投資型酒品出現風險
10月21日,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發佈《關於“勝景幹黃·珍藏精品”回購相關事宜的通知》,鋻於酒品回購人湖南勝景幹黃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及時向交易中心提交足額的回購保證金,交易中心已于2014年10月20日向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主張《履約保函》項下的4900萬元擔保款。待中信銀行履約保函項下的4900萬元擔保款到賬後統一執行回購。
近年來酒品行情一路向下,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要求發售人需對自己的酒品品質及價格負責,如果酒品市場價格不能達到約定價格,發售人有義務對已發售的酒品進行回購。為確保回購順利完成,酒品發售人需提供銀行開具的不可撤銷的見索即付的銀行履約保函。
根據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官網資料,中信銀行長沙分行于2014年4月4日為申請人湖南勝景山河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向交易中心開具了包括回購義務在內的總額4900萬元不可撤銷的見索即付履約保函。交易中心於2014年4月23日將4900萬元解凍款劃入了中信長沙分行及保函申請人共同指定的賬戶。
根據《履約保函》的約定,中信銀行需在收到索賠通知後的十個工作日內支付索賠款,據此計算,中信銀行的最後付款期在2014年11月4日左右。中國證券報記者致電中信銀行長沙分行東塘支行負責此履約保函業務的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已經與勝景幹黃公司溝通,如果勝景幹黃無法湊齊錢款進行回購,中信銀行將按照約定在最後付款期限之前執行保函的支付,不會出現爽約。
勝景幹黃面臨信任危機
2013年10月,湖南勝景山河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提交了會員申請資料,經過交易中心審核通過,獲得了在交易中心發售酒品的資質。2013年10月29日,交易中心組織了“勝景幹黃·珍藏精品”酒品評審會。11月25日發售“勝景幹黃·珍藏精品”酒品。
“勝景幹黃·珍藏精品”酒品發售公告約定了發售人勝景幹黃公司履行回購的條款。如果酒品掛牌交易首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的期間內不能連續65個交易日中每個交易日收盤價達到或超過1030元/2500ml·壇(即206元/500ml),則發售人在公告規定的回購期內按回購價1025元/2500ml·壇(即205元/500ml)對參與回購的客戶履行回購義務。“勝景幹黃·珍藏精品”酒品成交情況早已達到這一回購條款的約定。
據了解,勝景幹黃的前身勝景山河,曾經原預定於2010年12月17日登陸深圳中小板的勝景山河,因招股書披露不實、涉嫌虛增銷售收入遭到媒體質疑,在原定上市日當天宣佈暫停IPO。2011年4月6日二次上會被否,之後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及利息返還給網上中簽投資者及網下配售投資者。成為繼立立電子、蘇州恒久之後,證監會第三次撤銷已過會公司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核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