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曝光電視購物亂象多 宣傳廣告超九成違規
- 發佈時間:2015-11-03 07:06:21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昨日(2日)上午,中消協在京發佈《電視購物服務測評報告》。報告顯示電視購物領域亂象多:104款電視購物樣品在七天無理由退貨體驗中,超四成樣品遭遇退貨難;120條電視購物宣傳資訊中,九成多涉嫌違規宣傳;送檢樣品118款,超一成樣品的部分指標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據中消協商品服務監督部副主任皮小林介紹,當前我國電視購物主要針對二三線城市和農村地區,其主要客戶是老年群體。今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電視購物投訴646件,老年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情況較為突出。
為此,中國消費者協會於今年7-10月組織開展了電視購物服務測評活動。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對33家衛視購物欄目和12家專業購物頻道的電視購物商品進行樣品購買和資訊採集,就售後服務等進行了體驗、測試和評價,並於11月2日發佈了《電視購物服務測評報告》,曝出了當前我國電視購物行業存在商品品質低劣、售後服務體驗不佳和宣傳資訊普遍違規等問題。
部分電視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情況。 圖片資訊來源:中國消費者協會
售後服務體驗不佳:104款樣品 47款遭遇退貨難
中新網生活頻道了解到,《廣告法》有明確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
此次活動共對104款樣品(含衛視購物欄目58款、專業購物頻道46款)進行了退貨服務體驗。體驗結果顯示,衛視購物欄目有43款未成功退貨,專業購物頻道有4款未成功退貨。據悉,多數衛視購物欄目購物流程繁瑣,沒有明確專門售後服務電話,違規拒絕退貨問題多。
測評結果還顯示,衛視購物欄目購物發票和購物單據缺失嚴重,服務程式繁瑣。58款衛視購物欄目樣品中,有50款樣品沒有提供購物發票,33款沒有提供購物清單、發貨單或收據等購物單據。皮小林指出,缺乏購物發票、購物單據等購物憑證,一方面增加了消費者退貨難度,另一方面一旦産品出現品質問題或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不利於消費者依法維權。
律師建議消費者,在購物之前了解好商品和商家的真實情況以及退換貨的規定,同時索要發票,保留好與商家交涉的證據,如快遞單和電話錄音等,方便日後維權。
此外,皮小林表示電視購物消費者的個人資訊保護存在隱憂,“本次調查中,工作人員購買保健食品樣品後,不斷接到以電話或者短信方式進行同類産品或第二個療程的推銷,消費者明確拒絕後,仍然受到騷擾。”
部分電視購物樣品的部分指標測試情況。 圖片資訊來源:中國消費者協會
産品品質堪憂:118款樣品 17款不合格
此次測試主要針對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粧品、服裝家紡、家用電器、鍋具(非電器類)、珠寶、凈化産品(非電器類)、助聽器等類型中的中低價位産品進行了樣品採購,並委託專業實驗室對樣品進行測試。本次調查共測試了118款樣品,有17款樣品的部分指標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皮小林介紹,部分樣品衛生指標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如“禦金方茶”(吉林衛視)樣品的重金屬鉛超標,微生物指標黴菌和酵母超標;有的樣品安全指標有問題,如“東菱微電腦多功能麵包機”(三佳購物)樣品的輸入功率和電流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有的樣品功能指標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如“艾笛生助聽器”(青海衛視)樣品的滿檔聲增益、等效輸入噪聲級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還有的産品標示或代號缺失,如“四大名著金幣”(黑龍江衛視)樣品沒有廠家代號、材料名稱、純度印記。此外,還有一些樣品相關證件過期或不符,如“邦瑞特防脫育髮膏”(貴州衛視)樣品批件過期等。
部分電視購物宣傳資訊評價情況。 圖片資訊來源:中國消費者協會
虛假宣傳多:120條電視廣告資訊 111條違規
中消協對電視購物的宣傳資訊進行收集錄製並送給專家進行評審。被評價的120條電視購物宣傳資訊中,有111條不同程度存在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和指導性文件的問題。
其中,比較常見的有違規介紹藥品、性保健用品和豐胸、減肥産品;使用極端化、絕對化語言;叫賣式誇張語調宣傳商品;未標明藥品廣告批准文號;保健食品、化粧品廣告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以新聞報道、百姓故事或科普宣傳形式發佈宣傳資訊等。
建議:加強跨部門監管合作 獎勵消費者有理投訴
根據測評中發現的問題,中消協副秘書長栗元廣建議,有關部門應當切實加強電視購物行業監管,抓緊構建電視購物行業監管協作機制;建立問題可追溯機制,儘快落實電視購物行業經營者實名制;廣大媒體要強化電視購物宣傳資訊的自我審查,努力塑造客觀公正權威的媒體形象;消費者要強化電視購物風險防範意識,依法主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此外,會上有律師強調,一方面,我國廣告的監管是多部門的,比如食藥監局、廣電總局、工商總局等等,實際上都在進行監管,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應該建立跨部門的廣告監管協助機制;另一方面,應該建立消費者有理投訴獎勵機制,鼓勵消費者在遭遇侵權時勇敢站出來,提供更多維權以及監管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