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侵犯智慧財産權賠償提至2~3倍
- 發佈時間:2016-04-14 09:32:35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傅江平)4月11日,中歐智慧財産權保護研討會在深圳召開。此次研討會由深圳市智慧財産權局與法國駐華大使館和法國工業産權局聯合舉辦,圍繞中歐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實務問題進行演講討論。
會上,《深圳經濟特區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若干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受到與會者的高度關注和熱議。《規定》在懲罰性賠償機制上作了一些突破性嘗試,明確對惡意侵犯智慧財産權的,法院可根據多種因素,將賠償數額提高至權利人實際所應得賠償數額的2~3倍。《規定》還提出,侵犯智慧財産權構成犯罪的,3年內不得承接政府投資項目。
法國駐華使館智慧財産權事務參贊、法國工業産權局駐華代表白金先生向與會人員介紹了歐洲/法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理念機制與戰略規劃,展望了中歐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合作前景,為深圳企業帶來運用智慧財産權制度維權、與法國主權基金合作開展專利運營等重要經驗和知識。
深圳市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夏昆山介紹了深圳創新發展和智慧財産權保護情況和發展戰略。他指出,歐洲是世界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發源地,目前歐盟智慧財産權保護已經達到很高的水準。歐洲又是中國、特別是深圳創新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開拓、發展和共贏的主要海外市場之一,歐洲企業界、智慧財産權界更是中國特別是深圳企業界、智慧財産權界的老朋友和好夥伴。相信通過研討和合作,將為深圳企業開展創新和智慧財産權保護帶來新的思路和借鑒,為兩國政府共同解決智慧財産權保護全球化問題提供新的模式。
根據最新統計,2015年,深圳發明專利申請40028件,同比增長28.7%;發明專利授權16956件,同比增長40.9%;有效發明專利突破8萬件,達83905件,同比增長18.4%;PCT國際專利申請破1萬件,達13308件,同比增長14.3%,佔全國申請總量的46.9%。
與之相對應的是,目前智慧財産權保護現狀已經嚴重阻礙深圳的創新動力和企業海外市場拓展能力。在國內外實踐中,智慧財産權的價值主要是由司法審判確定。根據研究報告,我國專利侵權案件判賠額度為平均每案8萬元,而美國則是450萬美元,相差近370倍之多。2015年,深圳市場監管系統共辦理智慧財産權案799件,其中商標案580件,專利案152件,版權案67件。
《規定》進一步加強了深圳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增加了智慧財産權保護社會參與機制。其中第10條提到:“市智慧財産權相關部門應發揮市場對智慧財産權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建立智慧財産權保護社會參與機制,設立專項資金,通過扶持引導、制定維權保護標準等形式,支援行業協會和專業服務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智慧財産權保護。”據了解,該項機制為深圳在國內首創,也是深圳智慧財産權保護體制的改革創新舉措。
本次研討會是深圳市在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加快轉型升級、促進科技創新和支援企業提升競爭力的戰略任務大背景下,服務企業“走出去”,鼓勵企業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有效開拓海外市場,提升國際競爭力的一次國際交流研討會。會議旨在搭建一個由中歐政府、企業、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多方參與的溝通交流平臺,共同探討深圳企業如何有效學習借鑒歐洲智慧財産權制度,開展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營,積極推動深圳企業創新發展,為深圳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建設,提升國際競爭力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