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民俗不要惡俗
- 發佈時間:2015-02-25 09:32:09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郭元鵬
春節本是闔家團聚的大喜日子,老家在山東壽光的王女士,內心卻備加苦惱:自己本想與丈夫孩子一起回娘家過年,卻因為當地一個舊俗被擋在門外。王女士稱,聽説已婚的女兒要回家過年時,其60歲的父親在電話裏是流著淚拒絕她的,因為按照當地舊俗,如果已婚的女兒回娘家過年,將對自己的兄弟“不好”,老人不願犯這個忌諱。
這樣的事情如果放在50年前,一點都不稀奇。那個時候科技落後、文化匱乏,很多人都對民俗有敬畏之感。只要是民俗的約定,大家都懷著最大的誠意進行尊重。然而,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眼下這個時代,就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了。
中國是一個禮儀之邦,多些對民俗的尊重是應該的。但是,對民俗的尊重也需要堅持一個底線,那就是我們要春節民俗卻不能縱容春節惡俗。泱泱中華,經歷著幾千年的變革,在這種發展和變革中,也給我們的後人留下了很多寶貴的財富。民俗就是寶貴財富中的一項重要的內容。遺憾的是,在這些民俗裏,既有美輪美奐的好民俗,也有噁心到家的壞民俗。這其中,又尤其以我們最重視的春節為居多。
去年的時候,也有一則類似的新聞。一位剛離婚的女士帶著孩子風塵僕僕地回父母家過年。到縣城後給父親打電話,卻被父親拒絕了,理由是離婚的女人不能在父母家裏過年三十和初一,父親要求她在縣城賓館住下,到了初二再回家。飽嘗著離婚的傷痛,她多麼想和父母在一起,用一起團圓來給傷口療傷?而父親的拒絕卻成了傷口上的鹽巴,傷口不僅不能癒合,還更加刺痛了。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民俗的禁忌。比如説,有這麼一個民俗,父母去世後,女兒只能在春節的時候到父母墳前看望3年,3年之後女兒就不能再去了,否則的話哥哥家中就會不幸。你説這樣的民俗是不是很可恨呢?逢年過節到父母墳前看望一下父母,應該是每一個為人子女的權力,也是祭奠父母的一種方式。而當這種懷念父母的形式因為是“女兒家”的身份被剝奪的時候,豈不會讓女兒們心裏破碎不堪?而當父母一方健在,女兒回老家,從老人墳前經過卻連到墳前看一眼的資格都沒有的時候,我們就該反思我們的民俗了。
春節是一個幸福的日子,兒子希望和父母一起過年,女兒何嘗不是一樣的心情?我們豈能讓這些惡俗阻擋了女兒回家的路?春節,有很多好的民俗需要我們傳承,但是對於那些惡俗需要法律裝一個過濾器,凡是有違公序良俗的,都應該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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