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11日訊 繼4月8日被立案後,日前,東吳證券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證監會擬罰沒東吳證券及相關四名保代超1500萬元。
公告內容顯示,經中國證監會查明,東吳證券為國美通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主承銷)服務,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貿易業務內控流程審慎核查、走訪流於形式。張琦、王新為簽字保薦代表人。
東吳證券為紫鑫藥業 2014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服務,持續督導期至2017年12月31日,在保薦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持續督導保薦工作總結報告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在地林下參重大採購合同進行審慎核查、未對發行對象履行認購義務能力審慎核查、持續督導期間未對在地林下參採購事項審慎核查。蔣序全、李佳佳為簽字保薦代表人(含持續督導期)。
證監會決定,對東吳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針對國美通訊項目,沒收保薦業務收入約94.34萬元,並處以1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業務違法所得約471.70萬元,並處以50萬元罰款;針對紫鑫藥業項目,沒收保薦業務收入約206.80萬元,並處以413.60萬元罰款。
同時證監會決定,對國美通訊項目簽字保薦代表人張琦、王新給予警告,並對二人保薦執業行為和承銷執業行為均分別處以50萬元、20萬元罰款;對紫鑫藥業項目簽字保薦代表人蔣序全、李佳佳給予警告,並分別除以20萬元、10萬元罰款。
東吳證券在公告中表示,對於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所認定的問題及處罰,公司誠懇接受處罰,並將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全面加強管理、補齊工作短板,進一步強化投行業務內控機制,勤勉盡責,規範運作,全面提升投行執業品質,履行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責任。
中國網財經記者了解到,國美通訊現證券簡稱為“*ST美訊”,10月14日公司曾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0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欺詐發行,2021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11月,公司兩度發佈《關於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於5億元而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紫鑫藥業證券簡稱為“*ST紫鑫”,因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均低於1元已被終止上市,並於2023年8月4日被深交所摘牌。今年4月10日,公司公告收到吉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監管查明公司于2013年至2021年長期存在信披遺漏或財務造假等問題。
業績方面,今年前三季度東吳證券實現營收約84.37億,同比增長4.98%,實現歸母凈利潤約18.32億元,同比增長4.93%。其中公司前三季度投行業務手續費凈收入約5.14億元,同比下降43.45%。
對於投行業務收入的顯著下滑,東吳證券董事長范力在上交所上證路演中心對投資者解釋稱,主要因資本市場股權融資節奏階段性放緩,較去年有一定程度下降。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