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28日訊日前,國家能源局官網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快煤礦智慧化建設促進煤炭高品質發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大型煤礦要加快智慧化改造,到2025年底前建成單個或多個系統智慧化,具備條件的要實現採掘系統智慧化。
《通知》具體如下:
一、進一步凝聚行業共識。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部門《關於加快煤礦智慧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0〕283號)印發以來,各産煤地區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細化配套支援政策,加快科技創新應用,建成了一批技術先進、引領性強的智慧化示範煤礦,減人增安提效成效顯著,煤礦智慧化建設進入加快發展、縱深推進新階段。但仍面臨著建設進展不平衡、運作水準有待提升、核心技術裝備支撐不足、人才保障亟需加強等問題。各産煤省區和煤礦企業要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加快傳統産業轉型升級的決策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強化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推動煤礦智慧化向更大範圍、更深層次、更高品質發展,為保障煤炭安全穩定供應、構建新型能源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二、全面推進建設煤礦智慧化發展。新建煤礦原則上按照智慧化標準設計建設,採掘(剝)機運通選等主要生産環節可結合實際情況編制智慧化專項設計,工藝選擇、設備選型等應符合智慧化標準規範,在聯合試運轉和竣工驗收時要對智慧化生産系統進行評估、驗收,保證系統運轉正常。在建煤礦特別是大型在建煤礦要結合建設進度優化設計,及時增補智慧化建設方案,具備條件的力爭在竣工投産前完成智慧化建設。
三、加快推進生産煤礦智慧化改造。生産煤礦在保障煤炭安全穩定供應的前提下,積極有序推進生産、經營、管理環節智慧化改造,重點推進大型煤礦和災害嚴重煤礦智慧化改造。大型煤礦要加快智慧化改造,到2025年底前建成單個或多個系統智慧化,具備條件的要實現採掘系統智慧化。鼓勵300萬噸/年以上的生産煤礦全面推進主要生産環節智慧化改造,力爭率先建成全系統智慧化煤礦。災害嚴重煤礦以及海拔高於2400米或採深大於600米的生産煤礦,要根據地質條件與災害特點一礦一策制定智慧化改造方案,加快推進重點危險環節智慧化改造,全面增強生産安全保障能力。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礦,復産前要制定智慧化建設方案,明確完成時限,按要求限期建成。
四、創新智慧化建設模式。加快推廣《全國煤礦智慧化建設典型案例彙編(2023年)》推薦的成熟方案,因地制宜探索應用適合本地區、本企業的智慧化建設模式。鼓勵煤礦企業持續優化完善主要生産系統智慧化建設技術方案,強化多系統聯動耦合,努力實現單個系統智慧化向煤礦整體智慧化升級。充分發揮重點企業生産集中優勢,開展群礦聯合升級建設,推動形成礦區整體規劃、梯次推進的建設模式,加快智慧化煤礦高水準集群化發展。深入挖掘智慧化系統運作中的節能降碳潛力,推廣應用智慧充填開採、邊採邊復等綠色開採技術,推動礦區智慧綠色協同發展。
五、持續推進智慧化系統優化升級。順應新一代數智技術快速發展趨勢,發揮《煤礦智慧化建設指南》指導作用,持續提升成套裝備智慧控制水準和生産系統自主運作能力。井工煤礦評價結果達到Ⅰ類建設條件的鼓勵按照中級及以上標準開展建設,達到Ⅱ、Ⅲ類建設條件的鼓勵按照初級及以上標準開展建設,重點推進開採系統智慧決策自主運作、掘進系統工藝設備高效協同,採掘工作面實現超視距遠端控制與現場少人無人,推廣應用輔助運輸智慧調度、固定場所無人值守、通風系統全面感知與實時解算、危險繁重崗位機器人替代。露天煤礦重點推進自主採裝、礦用卡車無人駕駛、裝運卸機器人化協同作業,提升多工序智慧協同水準。選煤廠重點推進高精度煤質線上檢測、智慧分選控制,實現全流程智慧監測、決策與控制。
六、強化資訊技術應用支撐。持續推進高精度礦用感測器、控制器、工業基礎軟體等研發應用,推動終端裝備載入自主可控的作業系統,強化數據融合共用。加強新一代通信技術、人工智慧(AI)、數據中心等資訊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建設煤炭工業網際網路平臺,逐步實現煤礦生産、經營、管理等數據的智慧分析和統一管理。推廣AI視頻智慧監控、井下高精度定位、露天礦邊坡監測預警等系統,強化關鍵區域、重點崗位的實時監控。
七、提升系統常態化運作實效。鼓勵引導煤礦企業會同科研機構、裝備製造企業聯合組建技術創新團隊,研發便捷可靠的智慧運維設備,及時解決運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充分挖掘已建系統的功能潛力,提升場景化應用和現場適應性,推動採煤自動截割與跟機移架、掘進遠控截割、露天煤礦卡車無人駕駛編組化運作、選煤廠自動加介與裝車等重點生産環節智慧系統的精細化、常態化穩定可靠運作。鼓勵煤礦企業設立智慧化專業運維機構,制定常態化運作管理制度,強化常態化運作成效評價,持續提升運維品質和管理水準。加強智慧系統建設運作的調度分析和監督檢查,對於建而不用、用而不實的,將視情降低或取消智慧化評定等級。
八、加快關鍵技術裝備研發應用。發揮技術創新聯盟等創新平臺要素集聚優勢,圍繞制約智慧化發展的關鍵技術瓶頸,綜合運用“揭榜挂帥”“賽馬”等方式,引導煤礦企業和社會力量開展科技攻關,重點突破高精度地質探測、煤岩識別、工作面設備群協同控制、(半)連續開採智慧成套裝備、智慧單兵裝備、輔助作業機器人等技術難題。加大重大技術裝備示範應用,將煤礦智慧化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列為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支援範圍,推動提升國産化、成套化水準。
九、發揮標準引領作用。推進落實《煤礦智慧化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國能發科技〔2024〕18號),指導有關方面加快制修訂智慧化設計與建設規範、介面協議與資訊交互、新型智慧傳感與控制系統、運作維護與品質評價等急需標準,建立健全煤礦智慧化基礎通用、生産系統、技術裝備、資訊基礎、運維保障與管理等標準體系。加大煤礦智慧化標準制修訂支援力度,研究建立煤炭裝備全國標準化、煤礦智慧化行業標準化等技術組織,在國家標準和能源、煤炭行業標準立項和經費等方面予以重點保障。
十、加大政策支援力度。新建煤礦採掘系統按智慧化設計、生産煤礦實現採掘智慧化的,按照煤炭先進産能標準管理,在産能置換、核準核增、産能儲備、復工復産等方面享受差別化政策。國家在煤礦安全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碳減排支援工具、製造業中長期貸款等專項中予以重點支援,智慧化建設工作進展及成效作為煤礦安全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的重要參考。各産煤省區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激勵政策,研究設立專項獎補資金,加強示範項目建設推廣,強化智慧化煤礦項目建設要素保障,為智慧化建設創造良好條件。
十一、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創新智慧化人才引進、培養、選拔方式,鼓勵煤礦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裝備製造企業共建智慧化教育培訓實踐基地,培育煤礦智慧化複合型人才,提高一線職工智慧化操作水準。推動智慧化煤礦勞動力轉型,完善煤炭行業職業分類,制定智慧巡檢、運維、集控、監測、通訊、網路、數據工程師等崗位配置及專業技能等級標準,鼓勵煤礦企業設立智慧裝備工程師、運維技師等專業崗位,優化薪酬分配製度,暢通智慧化人才發展通道。
十二、強化任務實施和指導協調。各産煤省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智慧化建設牽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煤礦智慧化整體謀劃和協同推進,根據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落實意見,科學合理確定建設目標,指導大型煤礦和災害嚴重煤礦明確智慧化建設任務和完成時限,引導其他具備條件的煤礦全面推進智慧化建設,建立項目實施清單臺賬,落實意見及項目清單于2024年7月底前報送國家能源局。有關中央企業按以上要求做好本通知落實工作。各産煤省區要建立健全監測調度和定期會商機制,按照我局煤礦智慧化建設定期調度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時報送建設進展和運作成效。國家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發揮煤礦智慧化發展協調機製作用,強化頂層設計、政策支援和指導協調,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
此外,《通知》從堅持分類推進、創新發展模式、提升建設運作水準等方面提出了建設任務要求。
同時,為保障建設任務順利推進,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發揮煤礦智慧化發展協調機製作用,強化頂層設計、政策支援和指導協調,定期開展調度分析和總結評估,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