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香港教育爛到骨子,需要刮骨療毒”,今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淩友詩提出一份關於“香港教育”的提案。淩友詩提案認為,教育是國家的主權之一,教些什麼、什麼必須教、什麼不可以教,在教育主權中最不可讓渡。為了香港教育不再蹉跎下去,淩友詩建議,中央根據《基本法》行使對行政長官指令權,指令香港使用國家教育部中國語文、中國歷史、道德與法治三科的統編教材,並以此為唯一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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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籍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淩友詩
提案原文:
中央申明教育主權,行使指令權導正香港教育偏差
教育是國家的主權之一,如果中央政府不掌握教育主權,不進行本國教育,國家的根本將遭破壞。香港教育爛到骨子需要刮骨療毒。即便《基本法》規定特區政府自定教育政策,但《一國兩制白皮書》《十九大報告》及《十九屆四中全會》公報已經闡明,中央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茲提案建議中央根據《基本法》行使對行政長官指令權,指令香港使用國家教育部中國語文、中國歷史、道德與法治三科的統編教材,並以此為唯一教材。
回歸後香港的教育出現四個問題
第一,課程“去中國化”。初中國史科支零破碎,史觀偏差,國族意識欠奉;語文科工具化,文化意識和道德情意抽空;公民科培養世界公民;通識科討論社會政治問題任由教師取材,成為反對派的溫床。
第二,教材錯誤混亂,成為播“獨”溫床。香港教科書不由政府統編,政府只訂課標,教材由書商自己編印,政府審定鬆散。補充教材與作業不需送審,許多反中亂港、宣揚港獨、內容錯誤的東西出現在補充教材與作業裏。
第三,教師毫無顧忌向學生播毒洗腦。香港教育局與各科委員會長期保護“反中亂港”教育,針插不入、水潑不進。
第四,公開考試試題配合“反中亂港”。通識科及中史科屢見偏頗引導性試題,對於不能妥協的道德性及國族性議題,以多維度思考為由要求學生做出不利國族的答案。
這樣的一種教育環境,要靠香港自身撥亂反正,可能還要誤好幾代人。中央必須要有一個提綱挈領的強制性辦法,來引領整個改革,這就是課程與教材。
建議
教育主權的核心是課程與教材。教些什麼、什麼必須教、什麼不可以教,在教育主權中最不可讓渡。語文、歷史、道德三科,涉及國家認同、歷史詮釋、文化意識、道德培養,國家應該緊緊握住設置權和執行權。國家教育部從2017年開始規定義務教育階段中國語文、中國歷史、道德與法治三科,全國使用統編教材。為了香港教育不再蹉跎下去,根本解決香港教育的老大難問題,提案建議中央向香港行政長官發出指令,要求香港教育局以國家教育部中國語文、中國歷史、道德與法治統編教材為香港基礎教育唯一教材。內容與正體字之使用可根據香港實際情況稍作調整。採用統編教材後,香港應就這三科相關的師資培訓、教學資料包、考試出題評分標準、教案編定等增加與內地的交流,最終達到由國家統一管理。
提此建議的理由有三:
第一,國家新編語文、歷史、道德與法治三科教材符合國家當前國情,也符合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要求,故此新編教材應全國統編統用,香港也不能例外。
第二,《基本法》第136條雖然規定教育政策由特區政府自定,然而基礎教育的“課程權”卻沒有列在《基本法》第136條裏面。“課程權”屬於《基本法》未指明權屬的“剩餘權力”,應該權歸中央。
第三,《基本法》第48條第8款規定行政長官必須“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本法有關規定發出的指令”。中央得以據此指令特區政府採用教育部統編教材。
唯有強制香港採用教育部語文、歷史、道德與法治統編本,國家才可以名正言順進行國民教育和去殖民化教育,並導正回歸後種種教育亂象。
注:《基本法》第136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基礎上,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有關的政策,包括教育體制和管理、教學語言、經費分配、考試製度、學位制度和承認學歷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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