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國缺陷汽車産品召回數量首次突破2000萬輛;2017年,我國召回缺陷消費品2700余萬件——連年在兩大領域實現“幾何量級”增長。
在數字的背後,是越來越多的傷害被防患于未然,是越來越多的産品受召回到生産商手中被補救缺陷。
2017年12月29日,質檢總局選擇“召回”作為主題,召開年度最後一場新聞發佈會,展現召回工作的“分量”之重與消費者對召回的關注之切。
每4輛車就有1輛曾召回
“這是連續第4年刷新年度召回數量紀錄。”據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司長嚴馮敏介紹,截至2017年12月28日,去年國內各主要汽車産品生産者共實施缺陷汽車産品召回251次,召回缺陷汽車2004.8萬輛,在2016年突破1000萬輛的基礎上,增加77%,再創新高。
近3年,我國年度缺陷汽車召回數量依次為558.6萬輛、1133.5萬輛和2004.8萬輛,每年增幅均超過50%,年度召回數量已遠超德國、英國、日本等汽車市場發達國家,召回規模僅次於美國位列全球第二位。
另據數據顯示,自2004年我國實施缺陷汽車産品召回制度以來,已累計實施汽車召回1548次,召回缺陷汽車5673.8萬輛,其中,黨的十八大以來的5年,實施1013次召回,召回缺陷汽車4729.9萬輛,佔14年來召回總量的83%。
“從總體數量上看,我國幾乎每4輛車當中就有1輛曾經實施過召回。”據嚴馮敏表示,召回工作已成為加強産品安全監管、促進産品品質提升的重要舉措,在對監督企業履行召回主體責任,消除産品安全隱患,保障消費者人身財産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7年,我國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的數據突破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高田氣囊。全年受高田氣囊事件影響,有29家汽車企業,召回36次,涉及車輛987萬輛。
同樣“歸功於”高田氣囊的還包括缺陷問題的集中程度。2017年,汽車缺陷問題相對集中,其中“氣囊和安全帶總成”問題排名榜首,涉及車輛1063.8萬輛,佔召回總數量的53.1%。超過了另外四大問題——“發動機總成”“轉向系統總成”“電氣設備總成”“車身總成”的總和。
從歷年召回統計數據來看,2017年的召回重大案例頻出,在召回數量排在前10名的召回活動中,有6次是在2017年實施的,其中1次超過200萬輛、3次超過100萬輛,並且部分大規模召回活動是由同一問題引發,汽車産品缺陷問題呈現多品牌、跨區域、集中化的趨勢。
2017年,質檢總局開展缺陷調查工作引發汽車召回58次,召回缺陷汽車1358萬輛,佔全部召回數量的近70%。同時,在2017年實施的251次缺陷汽車召回活動當中,有58%是全球召回,相關生産者積極確保了全球召回活動在中國市場同步發佈及同期實施。在我國召回工作者的努力下,我國消費者受“區別對待”的情況已不復存在。
消費品召回增長300%
2017年是我國全面實施缺陷消費品召回制度的第二個年頭,召回次數和數量都在去年的基礎上實現了跨越式的增長。截至2017年12月28日,我國去年共實施消費品召回491次,召回缺陷消費品2702.6萬件,分別較去年增加111.6%和337.5%。
據嚴馮敏介紹,2017年缺陷消費品召回活動的頻次快速增加。在缺陷消費品召回規範性文件全面實施的推動下,2017年平均每個工作日發佈2.1個消費品召回活動,且呈增加趨勢。召回産品涉及品種範圍廣泛。2017年的消費品召回活動涉及電子電器、兒童用品、文教體育用品等9個大類、142個小類以及363個品牌的産品,基本覆蓋了消費者生活的方方面面。
數據顯示,在2017年消費品召回總數量當中,有超過90%是在質檢總局和地方質檢部門缺陷調查工作的影響下實施的,行政監管力量成為消費品召回制度實施初期階段的重要推動力。
2017年消費品召回工作的一大特點是與産品品質提升活動結合起來,通過對具備區域性、行業性、通用性特徵的缺陷問題進行分析總結,及時開展行業性品質技術服務活動。據嚴馮敏介紹,2017年,質檢總局執法司在對部分自行車産品相關缺陷問題組織調查時發現,在裝配快拆桿和碟剎裝置的自行車産品中,普遍存在因快拆桿設計缺陷導致産品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並以此為切入點,促使18家企業先後實施了19次自行車産品召回活動,直接推動了企業加強品質管理,改進産品技術,有效避免和消除産品缺陷。
召回讓美好生活“落地”
“隨著我國社會進入新的時代,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長,安全是美好生活的前提,具體來説,食得安全、用得安全、行的安全是基本生活安全,汽車和消費品直接關係人民群眾行得安全和用得安全。”嚴馮敏説,廣大消費者對行使産品安全問題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的意識日益增強,投訴缺陷問題、參與缺陷調查、監督召回和表達意見的主動性日益增強,給予召回監管工作極大的支援。
2017年,汽車和消費品召回數量快速增長的背後,是我國召迴環境的日趨成熟與召回制度的日益完善。
2012年10月,國務院頒布《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我國缺陷産品召回工作正式駛入“快車道”。5年來,我國汽車召回的數量佔工作開展14年來總數量的83%。而消費品召回監管制度,正是在總結汽車召回的成功經驗基礎上建立的,儘管僅出臺了質檢總局的規範性文件,但實施2年來,召回的總數量已經超過3000萬件。
2017年,質檢總局在推進缺陷産品召回監管制度實施,監督生産企業履行召回法定義務方面開展了多項工作。在全國範圍內廣泛開展《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等宣貫培訓工作,受訓企業超過2000家,涉及汽車整車及零部件、兒童用品、手機、自行車等多個重點行業。組織制定了《消費品召回生産者指南》(GB/T34400-2017)、《汽車産品安全風險評估與風險控制指南》(GB/T34402-2017)等國家標準,為企業開展消費品召回活動和判定汽車産品缺陷提供了標準方面的有力支撐。
2017年,質檢總局根據收集和掌握的缺陷線索資訊,組織開展汽車産品缺陷調查43次,消費品缺陷調查364次,通過資訊收集與分析、技術調查與評估、工程分析與驗證等工作,督促相關企業實施召回工作。完善召回監管技術支撐體系,目前已形成以質檢總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為核心、9個地方分中心為協力、1000名權威專家為智庫、7大資訊系統為載體、2大産品缺陷工程分析實驗室為支撐的召回監管技術支撐體系,逐步縮短了與行業龍頭企業和國際同行的技術差距,持續推動我國缺陷産品召回制度的深化實施。
(責任編輯:段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