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我國汽車保有量和年銷量早已與10年前大不相同,“汽車下鄉”的環境發生了巨變,但要看到,我國農村居民汽車消費潛力具有較大縱深,農民對汽車的剛性需求仍在。而且,此次“汽車下鄉”在鼓勵增量的同時更強調升級,將引導汽車産業轉型升級與滿足居民消費升級需求更好地結合起來。今後要進一步改善國民收入分配結構,不斷提高農村居民收入佔比,解除其汽車消費後顧之憂
春節期間,越來越多的農村居民開著小汽車走親戚拜年,小汽車正日益成為不少農村家庭特別是農村新婚家庭的標配。可見,農村蘊藏著汽車消費的巨大潛力。
就在春節前不久,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財政部等十部委聯合印發《進一步優化供給推動消費平穩增長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方案(2019年)》,提出要“多措並舉促進汽車消費,更好滿足居民出行需要”。其中,第三條“促進農村汽車更新換代,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農村居民報廢三輪汽車,購買3.5噸及以下貨車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給予適當補貼,帶動農村汽車消費”,被很多人理解為“汽車下鄉”政策重啟,引發了廣泛關注。
前些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國務院在《汽車行業調整振興規劃》曾推出一項惠農政策: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買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以及將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報廢換購輕型載貨車的,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那次“汽車下鄉”政策實施後,成效明顯。數據顯示,2009年國內微型車市場增長100萬輛,當年我國汽車銷量實現了46.15%爆髮式增長,並一躍成為全球第一大汽車市場。隨後該政策延長實施一年,當年微型車增長了50萬輛,車市的整體銷量增幅依舊高達32.37%。
不過,最近這次“汽車下鄉”政策發佈後,不少人對其作用表示擔憂。有人認為,10年前我國汽車保有量為0.76億輛,年汽車銷量僅為938.05萬輛,還有相當大的增長空間。如今我國汽車保有量已達2.4億輛,年銷量已達2808.1萬輛,“汽車下鄉”的環境已發生了巨變,單純沿襲此前的政策思路,效果可能會有限。這樣的擔憂並非毫無道理。不過,筆者認為,理解和推動此次“汽車下鄉”需要更新思維。
首先,我國農村居民汽車消費潛力具有較大縱深。儘管經過10多年的快速普及,我國部分城市,特別是大城市,汽車千人保有量已較高,但在農村地區,這一數字仍然偏低。從需求層面看,由於農村人口分佈分散,公共交通不發達,農民對汽車的剛性需求更強。近年來,隨著鄉村振興和村村通公路政策的實施,農村居民收入和生活水準提高,農村道路條件得到較大提升,農村汽車消費正在進入爆發增長的門檻。而且,農村沒有停車位的限制,沒有“上牌”的難題,都有利於農村汽車消費加速普及。
其次,此次“汽車下鄉”在鼓勵增量的同時更強調升級。2009年《汽車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的舉措,更多是刺激“以舊換新”市場,單純做大增量,而此次十部委的《實施方案》並沒有量化具體措施,而是從鼓勵汽車跨區域流通、盤活存量供給、鼓勵農村汽車消費升級等多維度,致力激活農村和欠發達地區的汽車消費,將引導汽車産業轉型升級與滿足居民消費升級需求更好地結合起來。事實上,隨著農民收入和生活水準提高,越來越多的農村居民開始講究汽車品質,農村汽車消費也早已不再是“四個輪子加沙發”時代。這也將倒逼車企供應更好的産品,有助於産業優勝劣汰。
最後,要營造好農村汽車消費環境。汽車是人類工業文明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承載著城鄉居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但有消費需求和有消費能力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由於區域發展不平衡,我國大部分農村居民無論是收入,還是享受的社會基本公共服務和保障水準,都與城市居民有一定差距。而且,鄉村不同區域、不同個體的消費能力亦有差異。為此,需要進一步改善國民收入分配結構,不斷提高農村居民收入佔比,在增強其汽車消費能力的同時,提高農村基礎公共服務和保障水準,解除其消費的後顧之憂。
(責任編輯:陳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