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動力蓄電池將迎來大規模報廢,國家監管平台啟用
新能源可別帶來新污染(大數據觀察)
記者 劉秀虹
數據來源: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數據資源中心
統籌: 臧春蕾 張子揚
製圖:沈亦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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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新能源汽車産量和保有量都已超過全球總量的一半,與此同時,新能源動力蓄電池正在進入規模化退役期,預計2020年累計退役量將超過20萬噸。《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已於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會對我國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的回收利用産生何種影響?如何合理回收利用退役電池,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在政策和市場環境的雙重因素影響下,我國新能源汽車産量和保有量都已超全球總量的一半。據行業專家從企業質保期限、電池迴圈壽命、車輛使用工況等方面綜合測算,2018年後,我國新能源動力蓄電池將進入規模化退役期,預計2020年累計退役量將超過20萬噸。如果這些電池處置不當,一方面會給社會帶來環境影響和安全隱患,另一方面也會造成資源浪費。
7月31日,工信部召開了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台啟動會。8月1日,《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這標誌著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開始接受國家監管,保證了新能源汽車行業的有序、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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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全過程監管,落實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16項回收利用重點標准將陸續推出
8月1日,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宣傳貫徹會在北京舉行。“從國家層面上對動力蓄電池全過程監管,中國是第一個這麼做的。這對全球電動汽車的發展有著引領作用。” 北京理工大學電動車輛國家工程實驗室主任、中國工程院院士孫逢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分為新能源汽車車載管理模組和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模組,前者由北京理工大學電動車輛國家工程實驗室負責管理,後者由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汽中心)數據資源中心負責管理,主要聚焦動力蓄電池從車上退役之後,走向梯次利用、解體、回收利用等。孫逢春表示,這樣全過程管理,為的是能夠對每一塊電池100%跟蹤溯源。
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介紹,工信部會同科技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突出落實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和貫徹全生命週期管理理念,在動力蓄電池回收責任、綜合利用、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圍繞動力蓄電池設計、生産、銷售、運輸、回收利用及無害化處置等環節構建回收利用體系。
同時,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則,工信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了16項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重點標準。目前,已發佈動力蓄電池産品規格尺寸、編碼規則、拆解規範和余能檢測4項國家標準,梯次利用要求標準正在報批,電池拆卸、包裝運輸、材料回收3項標準也已形成徵求意見稿,其他標準正在抓緊研製。
17+1
以“17地區+1國企”形式建設回收利用試點,探索資源環境友好的市場化模式
在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退役潮到來前,相關部門已經從頂層開始了動力蓄電池的溯源體系建設。未雨綢繆,源自前車之鑒。“我國在電池方面是吃過虧的。比如説目前廣泛應用於各種電動自行車的鉛酸電池,其報廢和回收利用曾經出現了比較多的問題。我們現在正在打‘藍天保衛戰’,如果車用動力蓄電池沒管理好,那這場戰役很難取得勝利。所以,從環保和綠色可持續發展上來説,動力蓄電池的回收利用溯源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孫逢春強調。
按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8月1日之後,中國市場上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的動力蓄電池都要納入管理,包括進口新能源汽車。據孫逢春介紹,對於國産新能源汽車,2017年之後銷售的車型已經全部納入新能源汽車國家監管平臺。2017年之前的車型,其資料多集中在公交、出租、汽車生産企業手中,這些企業需將相關資訊手動上傳到監管平臺上。
7月下旬,依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實施方案》,工信部等7部門確定在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相對集中、特色鮮明的地區,發揮地方政府引導作用,以企業為主體,積極探索技術經濟性強、資源環境友好的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市場化模式。目前已確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等17個地區和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1家央企作為試點,全面啟動試點工作。試點期滿後,工信部等部委將組織開展試點評估,總結試點經驗,進一步推動在全國範圍內構建完善、高效、規範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只有獲得相關資質的企業才可以從事動力蓄電池的回收利用。據中汽中心數據資源中心副主任陳平介紹,被商務部或地方商務部門認定具有汽車回收拆解資質的企業,在全國範圍內已有700余家。專門從事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的企業,必須滿足《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範條件》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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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2020年市場規模過百億,梯次利用被看好,在輔助服務等領域已有應用
據預測,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再利用市場規模巨大:預計市場規模在2018年超過52億元,2020年將超過100億元,2022年將超過300億元。也就是説,動力蓄電池回收再利用不僅是環保所需,還有著不小的經濟效益。
動力蓄電池回收再利用包括了梯次利用和資源回收兩個環節。通常新能源汽車上的動力蓄電池剩餘容量降低到初始容量的70%—80%時便無法滿足汽車使用要求,就要“退役”。就像電動玩具上無法發揮作用的電池放在收音機裏還可以正常使用一樣,從汽車上退役下來的動力蓄電池,經過測試、篩選、重組等仍可以用於場地電動車、備用電源、電力儲能等運作工況相對良好、對電池性能要求較低的領域,這就是梯次利用。
動力蓄電池的梯次利用被儲能領域普遍看好,在大規模可再生能源並網、輔助服務、電力輸配等儲能應用領域已經有梯次利用示範項目運作。動力蓄電池如果無法用於梯次利用,將被拆解以回收其中有利用價值的再生資源,如鈷、鋰等金屬。
對於動力蓄電池拆解後再生利用的經濟價值,也有很多討論。在幾個月前的一次儲能國際峰會上,國家863電動車重大專項動力電池測試中心主任王子冬指出,動力蓄電池是否具有回收的價值,要提前對電池多級利用的效益進行評估來確定。在實際應用中,許多材料的回收價值比較低,特別是輕量化技術的應用,導致許多企業的電池箱材料採用非金屬材質,其價值就更低。對於磷酸鐵鋰等電池,其正極材料回收價值不大,按照傳統工藝回收將得不償失。
“整車退役後的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的規範管理是動力蓄電池全生命週期溯源的重要環節,因此在國家監管平臺建立‘回收利用管理模組’,面向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梯次利用企業、再生利用企業完成溯源資訊採集,實現動力蓄電池的線上監控以及各主體的責任落實。”陳平接受採訪時説道。
(責任編輯:金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