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5日電(記者魏哲哲)近日有媒體報道“7月1日起,黨員酒駕醉駕等10類交通違法要通報紀委”,對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進行回應稱,針對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10類交通違法行為,7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門將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職業資訊的採集項,此舉旨在為部門資訊共用、抄告聯動及徵信掛鉤創造條件,以進一步提升我國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能力。
據回應,目前在內蒙古、江蘇、浙江等一些地方,公安交管部門已與紀檢監察、信用管理等部門建立了針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抄告、徵信機制,社會效果良好,下一步將在全國範圍內逐步推廣實施。
又電(記者魏哲哲)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自4月30日至5月31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全警動員、全力以赴開展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堅持嚴查酒駕醉駕零容忍,嚴懲違法犯罪無例外,累計查處酒駕違法行為10.6萬起、醉駕1.5萬起,其中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741起,因酒駕醉駕導致的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34.6%、45.5%。
本次集中整治積極推行酒駕醉駕與個人信用掛鉤,對國家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的,繼續落實通報所屬單位並抄告紀檢監察部門的措施,推動單位加強內部教育管理和個人守法自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積極推進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犯罪行為與個人和單位徵信掛鉤,通過加強部門資訊共用、抄告聯動,社會群防群治,進一步完善綜合治理體系,提升我國交通安全現代治理能力。
《 人民日報 》( 2016年06月06日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