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廣州增加60萬個停車位,乍看似乎為解決停車難題注入一劑“猛藥”。潘國璠則給我們算了算賬:“限牌後,廣州目前每年增加汽車約12萬輛,五年就是60萬輛,新建設的60萬個停車泊位,充其量就是剛好滿足新增車輛,對於緩解已有的停車難題並沒有實質性的改變,換句話説,歷史欠賬尚未還清。”
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認為,即使新建60萬個車位,也不足以彌補廣州目前的停車缺口,所以僅有四大國企投資是不足夠的,必須引入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停車場建設與經營,用市場化解決停車難。曹志偉認為,要讓私企更願意進入停車産業,那廣州停車場建設用地就必須跟住宅用地一樣進行公開拍賣,並允許私企進入企業專項債券領域。
廣州市發改委主任葉牛平回應稱,不論企業是國企還是私企,只要有投資意願,企業達到一定規模,擁有充足的現金流,能夠落實建設用地,都可以向發改委提出發行建設停車場企業專項債券的申請。葉牛平透露,廣州鼓勵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停車産業,未來政府會出臺相應的停車場建設融資創新的細則。(許琛)
小區停車費 會否仍實行政府限價?
不過,就在昨天,另一則消息無疑讓有意進入停車産業的企業猶豫起來。有媒體稱,廣州市發改委正在向省有關部門申報關於廣州市停車場價格調整機制的實施細則,細則將針對目前市內多處小區因省發改委483號文放開小區停車費價格以來引發的糾紛,提出規範性規定和要求,小區停車費或仍實行政府限價。
“如果真的有這樣的細則,那未來肯定官司不斷。”潘國璠説,新建的寫字樓租金多少,由業主説了算,如果政府要進行限價,前提是在提供建設用地時,有過大幅度的優惠,比如限價房,由於地價是有特殊優惠的,那麼政府就有資格提出限價或指導價的要求。
曹志偉認為,目前,廣州市發改委按照國家發改委和廣東省發改委文件要求,正在著手研究放開住宅小區、商業配套、露天停車場(政府列管除外)等經營性停車場的保管服務收費,這是響應國家改革精神的行為,也是糾正過往違反經濟規律的舉動。隨後的時間裏,車位收費勢必會有一定程度補漲,但這一方面是用車成本的真實體現,能夠正確引導汽車消費;另一方面是車位的價值回歸,能夠有效提高企業投資熱情,增加車位供給,從而緩解停車難。
小區停車費重回指導價時代是否屬實?廣州市發改委回應稱,放開住宅停車場收費實施辦法目前尚在研究之中,一旦有具體明確的實施意見,發改委會按規定向社會公開,廣泛徵求意見。(許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