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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網際網路拼車 方向別歪了

發佈時間:2015-04-29 09:2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李 蕾

  近期,國內不少網際網路企業紛紛推出拼車服務。比如,滴滴快的日前就在全國推出非營利性搭車服務“一號快車”,此前嘀嗒拼車、哈哈拼車、愛拼車等,都已悄悄運營了一段時間。

  拼車是指出行線路相同的人共同乘坐其中一人的小客車,免費或分攤部分出行成本。雙方是否有共同的出行路線和時間,是判斷是否為拼車的前提條件。

  不可否認,拼車能在一定程度上優化交通資源。但如果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變了味”,私家車將互助性合乘變為營利性運輸,拼車平臺就容易成為規避“非法營運”的通道。

  例如,拼車應以車輛提供者的出行為前提,由車輛提供方先發出合乘資訊,有共同路線的乘客表示願意合乘後,兩者商量分攤或免費。但在實際操作中,一些拼車平臺先由需求方發出資訊,然後車輛提供方響應,這種模式很容易造成車輛有償運營而不是真正的拼車服務。此外,一些拼車平臺對入網車輛每天的拼車次數沒有限制,私家車可以不限次數地提供拼車服務,這顯然也不符合拼車的本意,極有可能演變成私家車營運的“專車”。

  又如,在定價機制上,某些拼車平臺把行駛時間計算在內,這顯然也不符合拼車的初衷。按照行駛時間長短、路程遠近等來確定車費,是運營車輛的計價模式。

  避免網際網路拼車“黑車洗白”,建議相關管理部門通過合理的機制,有效甄別拼車行為,並對相關拼車軟體和平臺服務予以規範。比如,合乘服務提供者以自我出行為前提,事先公佈出行計劃,或者合乘服務提供者在拼車平臺註冊時,應將最常用的行車路線予以登記,比如從家裏到單位的出發時間、行車路線等;拼車平臺或軟體不妨限定拼車服務提供方每天及某一個週期內的拼車服務次數。此外,管理部門還需敦促各類平臺建立拼車規範,擬訂拼車服務規則,切實保障拼車提供方和參與方的利益以及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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