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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起深圳機場違停 最高罰款可達3000元

發佈時間:2015-03-10 10:3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昨日獲悉,深圳交警決定在深圳機場周邊區域設立全市第二個嚴管區,將嚴管區內的部分路段劃設為交通繁忙路段。

  3月16日起提高罰款額度,對機場區域周邊道路違停實行分檔處罰,最低罰款500元,非緊急情況下佔用應急車道停車的將被處罰3000元。

  機場周邊區域重點路段被劃定為交通繁忙路段,提高罰款額度、啟用監控設備抓拍處罰。本次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包括:廣深高速公路、鶴洲收費站南廣場、機場南路(含輔道)、空港八道、領航高架橋全段。上述路段除領航高架橋出境平臺部分允許上下人員(即停即走)外,對機動車違停行為將嚴厲查處。同時加密監控設備設置,實現對上述路段的視頻全覆蓋,對違停行為自動抓拍。

  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以外道路違停的,責令立即駛離,拒不駛離的依法取證後處罰。違停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依法拖移至指定地點停放。此外,交警部門將在機場區域視頻監控區域增設廣播,對違停車輛進行語音警告、責令立即駛離。

  機場違停如何罰?

  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民警曾權介紹,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條規定,深圳交通部門對機場區域周邊道路違停實行500、1000、2000元分檔處罰,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處罰。

  在交通繁忙路段違停的,或者在非交通繁忙路段的人行道、人行橫道、黃方格、公共汽車站點違停的罰款,或者在領航高架橋出境平臺部分超過標誌牌標明的時限通過的,罰款1000元。

  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以外道路違停的,罰款500元。

  因違停導致交通事故,依法應當承擔事故責任的;因違停引發道路阻塞、致使其他車輛無法通行的;在交通繁忙路段違停,不服從管理、拒不立即駛離的;同一輛車、一年內在深圳機場周邊區域道路違停,曾被記錄(處罰)3次及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將被罰款2000元。

  非因故障、事故等客觀原因,在高速公路違停的,也被處罰2000元,不過其中非緊急情況下佔用應急車道停車的,處罰款3000元、記6分。 (記者余琴 通訊員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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