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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明年起約租車也算計程車 要有經營許可

發佈時間:2014-12-17 07:37: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廣州或將積極推進約租車的投放。昨日廣州市交委轉發了交通運輸部日前頒布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首次面向廣州市民解讀,解讀稱交通部新規已明確約租車屬出租汽車。對於廣州飲頭啖湯的2950輛約租車具體何時投放等問題,市交委昨日並未給予明確答覆。

  約租車屬出租汽車

  未經許可經營或處罰款廣州約租車投放時間未知

  2015年1月1日起,交通運輸部日前頒布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將正式施行。昨日,市交委轉發並解讀該《規定》幾個亮點:

  約租車屬出租汽車

  《規定》明確:“‘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車通過預約方式承攬乘客,並按照乘客意願行駛、提供駕駛勞務,根據行駛里程、時間或者約定計費的經營活動”、“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出租汽車發展規劃”、“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只能通過預約方式為乘客提供運營服務,在規定的地點待客,不得巡遊攬客”。廣州市交委解讀稱,《規定》既確定了約租車屬於出租汽車範疇的法律定性,又明確其有別於傳統的“巡遊”出租汽車和“電召”服務。對於從事約租車經營的,應依法取得相關行政許可。

  未經許可經營或處罰款

  《規定》對於未經許可非法從事約租汽車經營活動的行為明確了法律責任,值得關注的有兩條,即“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交委相關負責人稱,《規定》對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等行為明確設立了罰則,為今後規範出租汽車(含約租車)市場秩序提供了法律支援。

  廣州約租車投放時間未知

  交通運輸部頒布《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已兩個多月,為何昨日才發文解讀?知情人士表示,政府或以此釋放積極信號推進約租車儘快投放。那麼,廣州市民具體何時能乘坐約租車?市交委相關負責人對此並未直接回應。不過,據稱,按照《規定》解讀中市交委稱其“為我市即將推出的約租車服務提供了法律保障”來推理,廣州街坊等待約租車投放的時間不會太久。(文/記者劉冉冉 通訊員交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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