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某汽車銷售公司展車
一家汽車銷售公司在北京車展上發現,有一款涉嫌侵犯其房車外觀設計專利的車輛參展,因此于昨日緊急向北京知産法院申請訴前禁止令,要求法院立即責令對方停止侵權,但法院要求其證明該侵權行為會給該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他們無法提供這一證明,因此今天上午,該公司決定不再提交這一申請。但他們表示,下午將向知産法院遞交正式的專利侵權訴狀,向涉嫌侵權方提出索賠50萬元。
提出起訴的公司為上海星客特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該公司向法院起訴稱,其工作人員于4月25日在“2016北京車展”中發現有人在布展展示並銷售涉嫌侵害其公司已獲得外觀設計專利的一款商務房車。26日,該公司委託公證處對該展臺進行了公證,展臺懸挂有福特公司的LOGO,但現場發放的宣傳材料和名片卻顯示為吉林省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據星客特公司稱,該公司被抄襲的房車為福特底盤,已于2007年6月向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並於2008年5月獲得授權公告。發現産品被侵權後,該公司曾多次向車展組委會反映,但未得到解決。
鋻於“2016北京車展”是國內非常有影響力的兩大全國性車展之一,吉林省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在展會上公開展示銷售侵權産品,如不及時制止,將會給自己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和難以彌補的損失,星客特公司于昨日向北京知産法院緊急遞交了訴前禁令申請,並願意用200萬元作為擔保,請求法院責令被申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根據星客特公司的説法,法院認為訴前行為保全需要滿足法定條件,要求證明該侵權行為會給該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你説這讓我們怎麼證明?”
記者採訪了解到,業內有一種觀點認為,只要是法院打官司能夠獲得的賠償都不認為是法律規定要求的“不可彌補的損失”。
該公司還稱,已給福特中國發送律師函。上午,記者也給福特方面發送了採訪郵件,詢問該展臺是否為福特設立或經福特授權。
“沒有的事!”吉林省某汽車銷售公司負責人在接受電話採訪時情緒激動。其表示,星客特公司的行為對他們公司的正常經營是一種騷擾,參展的房車都經過相應公司的授權,車輛外觀也有自己的專利,事情並非如原告所説。
“他不找我,我也得找他,我隨時應戰。”這家公司負責人稱,星客特公司的頻繁騷擾,對其公司的參展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如果對方起訴,他們會正面應戰。而如果因此造成了損失,他們也會向對方追償。
據了解,今天下午,星客特公司將向知産法院正式遞交訴狀,要求法院責令被告吉林省某汽車銷售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同時索賠50萬元經濟損失。
名詞解釋
什麼是訴前禁令?
訴前禁令,是指法院依照一方當事人請求,在提起訴訟前責令侵權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以防止遲誤可能給權利人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或者證據被銷毀的危險。當年,北京二中院一紙訴前禁令中止了錢鐘書先生手稿的拍賣會。也正是因此該案入選為2013年中國法院十大智慧財産權案。
我國《專利法》中也有關於訴前禁令的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應當自接受申請之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可以延長四十八小時。
禁止令具有強制力。裁定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應當立即執行。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但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同時,申請禁止令需附遂訴訟。根據規定,申請人自人民法院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該措施。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停止有關行為所遭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