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網上頻現“京牌”租賃出售 買賣雙方均有風險

發佈時間:2016-01-04 09:06:43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樊瑞  責任編輯:王庭

  近日,記者發現不少人通過網路論壇出租售賣北京車輛牌照,年均價格在1萬元左右。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健表示,出租或售賣購車指標屬於違法行為,此舉對買賣雙方均有風險。

  記者在順義線上論壇上看到,網友“小許巍”發帖稱,自己需要北京牌照,願付1萬元租用一年。記者以賣家身份致電“小許巍”,對方稱想將牌照用於4s店內,已有多人聯繫過自己。

  另 有網友發帖稱,家中有閒置北京牌照可供出租或銷售。記者以買家身份致電諮詢,該網友表示,牌照已于上月29日被租出,價格為9000元一年。該網友稱,自 己有兩個牌照,但養不起兩台車,就想到將閒置牌照利用起來,出租或銷售。資訊發出後,很多人致電諮詢,“原想15萬元售出,大家可能嫌貴,就租出去了。”

  該網友説,為保護雙方權益,在出租牌照前,自己與租戶會簽訂協議,“車的産權雖然在我名下,但協議會註明是對方出錢購買,擁有實際所有權。”協議還會註明租戶要上較高金額的保險,“防止出現大的交通事故後無力賠償等問題。”

  據了解,一些高端4s店也會有提供牌照租用服務。這些4s店會向有牌照的客戶租用,再轉租給其他客戶,以賺取差價。

  記者從汽車行業從業人員處了解到,因北京車輛牌照供不應求,市場上時常出現轉租倒賣牌照的行為,每年租金在1萬元左右。

  >>專家説法

  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健表示,北京市為實現小客車數量合理、有序增長,緩解交通擁堵狀況,降低能源消耗和減少環境污染,實施了小客車限購、購車指標通過搖號方式取得的措施。出租或售賣購車指標均屬於違法行為。

  姜健説,“購車指標屬於行政許可資格,不同於物權保護中的‘物’,當指標所有人要求對方返還指標時,很難得到法院支援。”此外,租賃或購買者同樣具有風險,因為車輛是登記在指標所有人名下,若指標所有人有債務糾紛,車輛就有可能被查封拍賣。

  記者從《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13年修訂)中了解到,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僅限指標所有人使用。對於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者出借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的,由指標管理機構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指標或者更新指標、三年內不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指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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