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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改革收民意3220件 圍繞"專車"意見最集中

發佈時間:2015-10-28 06:54:11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岳雅風

  昨日,交通運輸部公佈出租汽車改革徵求意見半個月情況。經初步匯總梳理分析,除了反映當地行業管理相關問題及訴求的意見外,網約車車輛條件和標準、“專車”是否應作為新業態納入管理、巡遊車經營權改革問題、出租汽車新老業態是否應當實行數量調控等10個問題成為社會關注、探討的焦點。

  圍繞網約車輛

  意見最為集中

  交通運輸部表示,自2015年10月10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以來,得到了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半個月來,交通運輸部通過網站留言、電子郵件、信函和電話等多種渠道,共收到各類意見3220件,其中,九成市民選擇通過網路留言的方式表達自己的看法。

  據介紹,提出意見的有乘客等消費者代表,有出租汽車駕駛員和“專車”駕駛員等從業人員,有傳統出租汽車企業、個體經營者和“專車”平臺企業等經營主體,也有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等管理人員,還有相關研究機構、專家學者等各方面群體。

  其中,網約車車輛條件和標準問題是公眾意見反饋最為集中的內容,有600條意見與此相關,佔據總意見的18.6%,具體圍繞網約車車輛性質、報廢年限、車輛標準和運營條件等方面。

  車輛報廢年限

  正反意見持平

  交通運輸部表示,對於網約車車輛性質和報廢年限等問題,贊同和反對意見基本持平。贊同徵求意見稿規定的人認為,營運車輛與私家車在車輛保險、檢測、駕駛技能等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異,應嚴格禁止私家車從事網約車經營。網約車和巡遊車作為出租汽車的兩個類別,都是營運車輛,應當實行8年報廢政策。

  此外,也有的人建議,在保證營運性質基礎上,應結合網約車特點適當延長報廢年限,建議結合年限和行駛里程綜合確定。反對意見認為,私家車從事運營符合共用經濟潮流,有利於提高資源使用率,有利於促進就業,應允許私家車不改變車輛性質從事經營。

  而在具體車輛標準和條件方面,有的認為應堅持網約車車輛標準明顯高於巡遊車的原則,由地方交通運輸部門明確車輛標準,設置明顯標識,安裝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有的從滿足高品質、多樣化、差異性需求角度提出了車輛的具體標準,如車輛排量在2.0L以上,車價不低於20萬元,車輛註冊登記時間在3年以內。有的建議可設定一定的營運期限,在期限內允許從事網約車經營,期限結束後退出營運。也有建議指出,應當發揮平臺作用,由平臺設置車輛標準和營運年限,建議由經政府審核同意的監管平臺依據相關條件審核後,為車輛發放預約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

  交通運輸部:

  虛心聽取 找到改革“公約數”

  交通運輸部表示,對於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將真誠歡迎、虛心聽取並將認真研究。同時,將站在構建一個科學、合理、和諧的城市交通出行體系角度,以包容開放的態度、改革創新的精神、實事求是的作風,來聽取和研究社會的意見,進一步完善政策,真正取得深化行業改革的最大“公約數”,體現好這次改革的重要遵循,也就是“核心是乘客為本、關鍵是兼顧利益、途徑是改革創新、前提是規範市場、方法是統分結合”,這也是共同追求的目標。

  建議主要集中在10大方面

  1.“專車”是否應作為新業態納入管理;

  2.出租汽車新老業態是否應當實行數量調控;

  3.巡遊車經營權改革問題;

  4.網約車的車輛條件和標準問題;

  5.網約車與巡遊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問題;

  6.巡遊車和網約車價格機制和燃油補貼政策;

  7.規範網約車經營行為;

  8.駕駛員權益保障問題;

  9.加強打擊非法運營問題;

  10.關於私人小客車合乘與規範發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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