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 星期一

平行進口寶馬路虎 顧客買車3個月沒拿到手續

發佈時間:2015-08-12 07:21:00  來源:重慶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關璐

  江周汽車總部人去樓空 曾號稱打造重慶一流整車進口口岸

  江周汽車總部人去樓空

  豪華辦公室人去樓空、1000多平方米豪華旗艦店停工,客戶購買了2輛路虎攬勝、5輛寶馬X5,結果車子手續全被抵押給金融公司……曾稱要打造重慶一流整車進口口岸平臺的重慶江周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下稱江周汽車),這是怎麼了?

  買了豪車手續一直拿不到

  “車主一天都在打電話催我,我被搞得頭都大了,江周汽車的人現在都不接我電話了。”8月7日,重慶晚報記者在位於渝北區的汽博中心見到岑先生。

  岑先生做平行進口車生意多年,今年初,他與江周汽車開始合作。

  “從當時他們宣傳的氣勢來看,顯得很有實力。據説,他們在汽博中心名車廣場租了1000多平方米的門面做旗艦店,號稱要打造重慶一流的整車進口口岸平臺運營商,因為相信他們的實力,所以有時我們會從他們那裏調車。”

  岑先生説,今年初,他們調過幾輛車,都是付現款。“5月22日,我們全款找他們調了一輛進口2015款路虎攬勝運動版,總價近90萬元,車子沒多久銷售出去。按照約定,車輛的報關單、商檢單、一致性證書等手續,要隔些日子才能拿到。”岑先生説。

  岑先生出示了與江周汽車的合同,其中約定:報關單、商檢單、一致性證書,在乙方(岑先生一方)付款(全款)30日內交付乙方,每過一日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500元。

  誰料此事一拖再拖,車子缺失手續無法上牌,車主一直催促岑先生。

  江周汽車豪華展場已停工

  7日下午2時,重慶晚報記者來到汽博中心江周汽車總部了解情況。

  進入6樓辦公區,前臺空無一人,玻璃門後是裝修豪華的辦公區,這時正是上班時間,辦公區卻是燈光關閉。

  記者隔著玻璃門呼喊幾聲,無人應答。記者嘗試拍玻璃門,一個女孩出現在辦公區一角。記者表示要採訪,女孩看了一下後轉身不見蹤影。

  記者趕到江周汽車旗艦店,發現1000多平方米的展區早已停工,隔著玻璃門可見地面擺放了幾根鋼管,其他空無一物。

  不久,名車廣場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走過來。記者從她口中獲悉,江周汽車去年底與廣場方簽下10年租賃合同,租下這塊黃金地段作為旗艦展廳,“我們還以為找了個金主,沒想到他們裝修沒完成就歇工了,人都聯繫不上。”

  她介紹,江周汽車進場時交了約100萬元押金,春節前,江周汽車曾在場地外面擺了很多車子銷售,給人的感覺是實力很強。

  “所以我們免了他們兩個月裝修期租金,哪曉得春節後他們的車子就逐漸沒有了。”她表示,他們正準備找江周汽車要個説法。

  涉事車商目前發展到7家

  岑先生的遭遇很快被圈內朋友知曉,短短幾天他便獲悉,有同樣遭遇的已有六七家車商。岑先生説,“我們目前知道的,路虎攬勝運動版有2輛,X5有5輛,基本都是全款付了,個別的付了20萬元首付。”

  8月8日,重慶晚報記者見到另外一名從江周汽車買了車子的車商于先生。他説,做了10多年車生意,從未遇到這種事情。

  “據我們了解,江周汽車將車子手續抵給重慶本地一家小額貸款公司,現在沒錢贖回,公司60多名員工已經解散。”于先生介紹,“大家認為,江周汽車的資金鏈可能出現了問題。”

  于先生稱,前幾天,江周汽車曾將他們召集過去,表示車子手續會儘快解決,但大家認為他們是在拖延時間,回避著什麼。

  江周汽車老總婉拒採訪

  8月9日下午2時33分,重慶晚報記者拿到江周汽車法人代表陳政偉的電話,撥打過去説明採訪意圖。

  “我在高速路開車,不方便接受你採訪,明天你帶記者證來找我嘛。”陳政偉簡單回答一句就挂掉。

  昨日中午12時51分,記者開好介紹信給陳政偉撥電話預約採訪。

  “我在吃飯,吃完了給你打過去。”陳政偉挂斷電話。

  下午2時50分,記者多次撥打陳政偉電話,對方一直不接。

  下午3時16分,記者輾轉找到江周汽車投資人江顯超的電話,撥打過去,對方匆匆表示:“我們只是投資人,對情況不是很熟悉,你有什麼事情跟公司那邊聯繫嘛。”記者表示是不是要跟陳政偉銜接,對方回答了一個“是”就挂掉電話。

  下午3時26分,記者將採訪內容以短信方式發給陳政偉。

  下午4時許,記者聯繫上江周汽車一名員工,對方説自己已離職,隨後表示:“公司已經不做汽車業務了。”

  截至昨日傍晚6時記者發稿,仍未得到陳政偉的回復。

  重慶晚報將繼續跟蹤報道。

  律師支招

  起訴金融機構 可以要回手續

  重慶晚報車車族合作律師、北京德恒(重慶)律師事務所初雲鄂律師表示,進口汽車的報關單、商檢單、一致性證書,相當於國産車的合格證,經常會被汽車廠家、經銷商拿來抵押貸款。這些手續僅是汽車生産廠家隨車配發的車輛合格法定文件,既不具有財産權利的屬性,也沒有變價的可能,更不屬於法定的可以出質的權利種類,因此不能成為抵押權的標的。

  初律師説:“經銷商和金融機構的抵押合同屬於一種內部約定,這種約定對並不知情的買受人無約束力。”

  初律師表示,汽車手續被抵押,消費者購車後因缺少證件無法辦理車輛登記和保險手續,車商行為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因此,如果消費者起訴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必須將汽車手續返還給車主。“國內不少城市都發生過類似糾紛,法院均做出抵押合同無效的判決。”初律師表示,如果岑先生、于先生等人再拿不到手續,可聯名起訴金融機構,要求對方返還車輛手續。

  初律師提醒消費者,購車時遇到經銷商不能同時交付車輛手續時,應與經銷商詳細約定交付手續的具體時間、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及意外損失的賠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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