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 星期四

環保稅擬向超標排污企業加倍徵收 機動車免征

發佈時間:2015-06-11 07:08:23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建鵬

  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全文及説明。意見稿規定,對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徵收環保稅;對依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徵收環保稅的,則不再徵收排污費。環保稅不向個人、機動車等徵收。

  發佈

  徵環保稅後不收排污費

  2015年1月1日起,新《環境保護法》施行。根據新《環境保護法》,排污費的繳納人為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為與排污費有關規定相銜接,《徵求意見稿》規定,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以及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

  關於稅額,《徵求意見稿》規定,稅額標準與現行排污費的徵收標準基本一致。省級人民政府可以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在規定的稅額標準上適當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並報國務院備案。

  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新《環境保護法》等要求,促使企業減少污染物排放,徵求意見稿規定,對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徵收環保稅。對依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徵收環保稅的,不再徵收排污費。

  機動車飛機免征環保稅

  《徵求意見稿》明確,環保稅的徵稅對象分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等4類,具體稅目按照稅目稅額表的規定執行。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徵收範圍,按每一排放口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的順序,最多不超過3項(重金屬污染物為5項)。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污染物減排的特殊需要,增加同一排放口徵收環保稅的應稅污染物種類數。

  對農業生産(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的應稅污染物,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城鎮污水處理廠、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場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免征環保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低於排放標準50%以上且未超過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一定期限內減半徵收環保稅。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5年7月9日前,通過登錄中國政府法制資訊網(http://www.chinalaw.gov.cn)等方式提出意見。

  新聞連結

  環保稅出臺曆程

  2007年6月,國務院頒布《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其中一項具體政策措施為“研究開徵環境稅”。

  2008年,由財政部稅政司、國稅總局地方稅司和國家環保總局政策法規司三部門聯合進行的環境稅研究制定工作正式啟動。

  2010年7月,環境稅徵收方案初稿出爐。

  2013年,三部門向國務院正式報送了環境保護稅立法的請示,國務院法制辦根據徵求意見對送審稿進行了修改。

  2014年,環境保護稅法被列入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

  2015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點了“環保稅”的名。

  □名詞解釋·污染當量

  污染當量值是收集企業排污費的參考數據,某污染物的污染當量數=該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該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千克)。

  污染當量值按照不同的污染物種類按天或月進行測算計費值。

  解讀

  1、費改稅後,徵收上有哪些變化?

  種類和標準整體平移

  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環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表示,費改稅後,徵收種類和徵收標準應該説是整體平移。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徵收範圍,按每一排放口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的順序,最多不超過3項(重金屬污染物為5項),這和之前的排污費徵收方式一樣,徵收標準也和2014年9月國家三部委發佈的提標後的排污費標準(國標)相當。

  本來“稅收法定”,地方應遵照國家標準,但是《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地方可以在《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準上適當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這意味著地方可以像提高排污費收費標準一樣,制定更高的地方收費標準。

  據了解,在之前徵收排污費時,北京、上海、天津等多個省份陸續調整了部分污染物排污費徵收標準,多數地方提高幅度在50%—100%之間,尤其以北京和天津市提高幅度較大,其中北京將與水、氣相關性最高的二氧化硫、氧氮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四項主要污染物收費標準,調整為原標準的14-15倍左右,接近社會治理平均成本,為中國內地最高水準。

  2、費改稅後,徵收總額會提升嗎?

  力度增強總額將翻倍

  葛察忠説,以前排污費由環保部門來徵收,費改稅後由稅務部門徵收,徵收力度會明顯增強。目前全國每年徵收上來的排污費只有200多個億,費改稅後徵收額還沒有具體測算,但預計總額將翻倍,可能達到400億~500億。

  此前提出費改稅,一方面是針對環保部門徵收標準較低,但這兩年隨著地方提高收費標準,這個問題似乎解決了,另一方面徵收力度上,費改稅後,徵收總額將有明顯改善。

  3、為什麼對機動車等免征環保稅?

  機動車徵收難度較大

  首先徵收難度較大,尤其機動車,向個人徵收難度較大。對於其他流動源,比如航空,之前也提過要徵收環保稅,但是考慮到污染物排放口如何確定難度較大,所以也未納入徵收範圍。其次,這些流動源大多使用油品,而油品中有燃油消費稅,也體現了部分環境要求。

  4、為何二氧化碳不在徵收範圍內?

  是否為污染物有爭議

  關於是否對二氧化碳徵稅爭議一直比較大。葛察忠説,首先,二氧化碳是不是污染物?如果是污染物可以徵收環保稅,但如果説二氧化碳不是污染物,就不應該徵收;第二個,就是擔心徵收碳稅後對出口貿易影響較大,從這個角度,認為應該緩徵收;第三個,環保稅徵收對像是污染物,由環保部門主管,而二氧化碳由發改委主管,這兩個部門還需要協調。因此,此次費改稅沒有涉及二氧化碳,至於今後要不要單獨徵收碳稅,我個人認為難度較大,還要看具體需求。

  5、環保稅納入財政怎麼用?

  應明確用於環境保護

  葛察忠表示,《徵求意見稿》未明確環保稅的使用方法,是統一納入財政大盤子,還是像有些國家規定的那樣將環保稅作為例外,允許專款專用,用於環保部門的能力建設。環境保護需要資金,環保稅用於環境保護,這一點應該明確。

  費改稅對市級和縣級環保部門影響較大,此前在預算不足的情況下,基層環保部門要將部分排污費的返還款用於人員開支和能力建設,現在這部分收入沒有了,地方的支出用什麼來填補?

  此外,環保稅是地方稅還是中央與地方的共用稅?這一點也未能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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