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防治法》尚未修改 環保部相關政策遲遲未出臺
25省市試行6年內小汽車環保免檢合法嗎
正在召開的多個地方兩會上,大氣污染防治是代表委員們討論最熱烈的問題之一。在他們看來,大氣污染依然需要從嚴治理。
不過,面對並不輕鬆的大氣污染防治,包括北京在內的多個城市,卻已經放棄了對6年內的非營運汽車進行環保檢驗。
“我非常不理解,環保部還沒有正式出臺相應的政策,怎麼已經有那麼多的省市就主動免除了6年內的非營運汽車環保檢測。” 中關村空氣污染防控聯盟理事會主席顏梓清説,這對大氣污染防治會造成多大壓力?
機動車的環保檢驗(以下簡稱環檢)主要是針對機動車尾氣排放設立的監管制度,國家通過對機動車發放黃色或綠色環保標誌,並進行兩年或一年一次的環保檢驗來控制機動車的尾氣排放,從而改善空氣品質。
就在最近,中關村空氣污染防控聯盟邀請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車輛維修協會、北京工業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四川大學等單位的專家,舉行了一次研討會,討論是否該對6年的非營運汽車免環檢。
免環檢是否存在法律瑕疵
去年9月之前,全國所有省市都執行小汽車環檢制度。其中,6年內的小汽車,每兩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的小汽車,每年檢驗一次。
變化出現在去年5月16日。這一天,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公佈《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其中規定,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試行6年以內免檢制度。9月1日,該政策開始在全國範圍內試行。
這個意見免除的是小汽車的安全檢驗,讓很多人沒有想到的是,北京、上海、江西、黑龍江等省市將環檢也一起納入6年免檢的範圍內。
根據顏梓清的統計,從去年9月1日開始,全國已經有25個省市開始執行6年內小汽車免環檢政策。“可環保部至今還沒有出臺相應的政策”。
據顏梓清介紹,安全檢驗是公安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的,而環檢是環保部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對機動車實行的尾氣檢測。出於便民考慮,目前大部分安全檢測站都負責環檢。
那麼,多個省市主動將環檢納入免檢範圍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公開資料顯示,去年6月23日,公安部發佈“關於貫徹實施《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經商環保部,自2014年9月1日起,對《意見》規定6年內免檢車輛同時免予環保檢驗,具體規定以環保部文件為準。”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周珂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如果公安部徵求了環保部的意見,可以推測環保部有足夠的調查研究和數據支援此項政策,在這種情況下,各地根據公安部的規定實行6年免環檢是合法合理的。
“但是,環檢政策不應簡單地搭免安全檢驗的車。”周珂説。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比較法研究所研究員喻文光指出,一條行政法規的施行首先要看是否有上位法的限制。也就是説,如果《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等監督機動車排污的主要法律對機動車的環檢有強制性義務的規定,那麼下位法或其他法規若與其衝突,法規是無效的。
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此的規定是:按照規範對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年度檢測。
“這確實是一個問題,如果發生衝突的話,上位法是不得違背的。”周珂説,這要看有關部門如何解釋這個問題了。
據顏梓清透露,去年12月3日,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大氣處召開會議,針對“試行6年以內非營運轎車等免檢、整合環保和安全檢驗流程、強化機動車環保監督抽檢工作、大力推行遙感監測”等內容徵求與會人員意見。
她告訴記者,當時的會議邀請了三位專家,都持反對意見。
“徵求意見會結束後,環保部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便民惠民服務 加強機動車環保監管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但沒有向社會公開。”顏梓清説,這個徵求意見稿規定,將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在定期環保檢驗時,免於尾氣上線檢測。
上述車輛每兩年環保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上次環保標誌副本即可直接向環保部門申請領取環保標誌。存在環保超標違規記錄的,則要求進行上線排放檢測。
這個徵求意見稿讓人費解,既然免除了6年內的小汽車環保檢驗,那為何還要每兩年領取一次環保標誌?
“既然免除了6年內小汽車的環保檢驗,那怎麼能知道其尾氣排放是否合格?又依據什麼發放環保標誌?”環保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研究員韓應健説。
不僅如此,我國《輕型汽車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GB18352系列)對不同排放量的機動車的排放限值和處理方法有著詳細的規定。例如,國IV車必須在5年或10萬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進行在用車符合性檢查。也就是説,在任何一年行使里程達到限制是就必須進行排放檢測,“不應存在6年免檢的情況。” 四川大學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長陳耀強説。
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問題聯繫採訪環保部,但迄今未獲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