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8日 星期六

近半乘用車車內空氣不合格

發佈時間:2014-12-12 08:05:37  來源:蓋世汽車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凡

  昨天,深圳市發佈《2014年乘用車車內空氣揮發性有機物(VOCs)專項調查報告》,報告顯示,接近半數乘用車車內空氣不合格。

  今年8~10月,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站在消費者視角,在深圳開展了此次專項調查,測試工作委託萊茵技術監護(深圳)有限公司進行。

  本次測試樣品由深圳市消委會通過媒體公開徵集,共接到有效報名資料520份,在專業市場調查公司指導下,運用抽樣統計方法抽取51位報名者,由其自願提供家庭用乘用車作為測試樣品,包括歐係、美係、日韓和國産等22個汽車品牌。

  測試樣品要求,車輛為深圳牌照的家庭用小汽車;沒有經過內飾改裝或除甲醛等處理;使用者在車內無吸煙使用香水等習慣;平時沒有裝載其他影響車輛異味的物 品;車主承諾檢測後三個月內不對車輛進行內飾改裝;行駛證註冊登記日期在1年以內的車輛且行駛里程在12000公里內(若異味嚴重,可不受此限制)。此次 測試指標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8種物質。

  本次測試真實模擬消費者車輛使用的實際情況進行測試,以反映車輛日常使用中真正的空氣品質。測試分兩種模式進行:動態模式(駕駛模式),即模擬車輛發動機 和空調運作過程中的車內污染物釋放;靜態模式(停車模式),即模擬車輛靜置一段時間後的車內污染物釋放,如過夜後早上進入車內時的情形。

  本次測試的51輛乘用車經現場採樣,實驗室測試、客觀數據分析後進行綜合評價。測試結果表明,51輛車各檢測指標平均值均遠低於參考標準的限制,總體品質 表現較好。但從51輛車8個檢測指標的綜合評價來看,如果參考國家標準《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指南》,51輛車中有31輛車的測試數值低於該標準中限值的 要求,佔60.8%;20輛車高於該標準限值要求,佔39.2%。如果參考國家標準《室內空氣品質標準》,51輛車中,有24輛低於該標準限值要求,佔 47.1%;27輛車高於該標準限值要求,佔52.9%。也就是説,按照上述兩個標準,51輛汽車車內空氣揮發性有機物(VOCs)不合格率分別為 39.2%和52.9%。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是指熔點低於室溫,而沸點在50~260℃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通常包含多種已知對人體有害的致癌物,例如,苯、甲苯、甲醛、乙醛等。

  目前VOCs的最重要來源是車內材料中,如皮革、塑膠、紡織品、薄膜、黏膠、油漆、密封材料、隔音材料等。這些可能是車本身的材料,也可能是後加的內飾。

  如果乘用車內充斥著上述材料並釋放VOCs,加上車內空間狹小、完全密閉,以及車輛通常在室外溫度較高的環境下運作,車內空氣將嚴重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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