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廣津四地停車費追蹤
據新華社電,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廣州、天津四個城市汽車總量已超1200萬輛。汽車停靠在路邊政府劃定的車位上,車主每次動輒要付出十幾元甚至數十元的停車費。
道路停車位屬公共資源,但“新華視點”記者近日調查發現,車主繳納的停車費與政府財政所得之間存在巨大差額,至少有一半收上來的錢最終沒有進入政府的口袋。
現狀:有地方財政甚至分文未取
按照多數大城市現行的停車管理辦法,車主向停車管理者付出停車費的背後,是停車管理者要取得停車位經營權,並向政府繳納佔道費和經營權使用費。這些費用大多以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名義,最終進入政府財政收入。不過,相關資訊近年來卻鮮有公開。
記者調查發現,北京和上海至少有一半停車費沒有進入政府口袋,廣州也很少,而天津地方財政的相關收入甚至是零。
在北京,過去3年裏,經營佔道停車位的停車企業,要根據經營停車位數量按下列標準向政府交納佔道費:一類地區每車位每天交35元,二類地區每車位每天交15元,三類地區每車位每天交3.6元。2013年全市正規停車企業該年應向政府繳納近3.9億元佔道費。但實際上,這三類地區管理者向車主收費的基礎標準,卻分別為每小時10元、每小時6元和每小時2元。如果以每個車位每天在工作時間8小時內泊車、晚間收費忽略不計且每個小時都按首小時價格保守計算,正規停車企業一年向車主的總收費超過10億元。這意味著,就算是加上停車企業納稅,路邊劃線停車收入也僅有不到50%進入政府財政收入。
在廣州,進入政府財政的停車費更少。根據廣州市物價局公佈的資訊,2013年取得經營權的單位共向市財政繳納經營權有償使用費1346萬元,向所屬區財政部門繳納佔道費1489萬元,總計不到3000萬元。
但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告訴記者,廣州市交通部門向其答覆全市共有約3.5萬個佔道停車位,對此,他根據每車位每小時8元、每天有10個小時泊車保守測算,全廣州車主一年需付出停車費約10億元,這意味著僅有約3%的停車費最終收歸財政。
問題:經營私人化分配暗箱化
作為公共資源的道路停車位,為何沒能將車主付出的停車費大部分轉化為公共財政收入?記者發現,一些不合理的現象卻顯示停車位經營過度“私人化”,公共資源分配長期“暗箱化”。
首先,停車企業私人股東背景與經營能力令人質疑。記者調查發現,北京110多家停車企業中有一部分是註冊資本過低、辦公地點簡陋、辦公人員極少的微型私人企業,但他們卻管理著黃金地段的大規模停車位。管理著3600多個一類停車位的北京宣聯停車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一年應向政府繳納的佔道費超過4000萬元,但根據工商登記資料查詢,該公司註冊資本僅28萬元,股東則是三位自然人。
其次公共停車資源分配固化、長期不透明。記者發現,北上廣津等大城市核心城區停車位的經營權被一些企業長期把持,一些城市聲稱對車位經營資格進行招投標或特許經營,但實施過程卻讓人“看不懂”。
2011年,廣州市政府對中心城區的佔道停車位進行招標,最終電子泊車公司、德生咪表兩家公司從五個競標者中勝出。然而,根據工商登記資訊顯示,電子泊車公司與三家未中標公司均有關聯關係。而招標方為了順利進行招投標,還特意更改了投標者的資質門檻。
最後,政府管理部門對停車企業審核管理不嚴。在天津,按照國資委對旗下企業管理要求,其控股51%的聯華停車公司每年應向國資委上交4000萬元利潤。但實際上沒交過一分錢的聯華公司,仍能正常經營天津主要停車場。
收支情況成謎
記者在北京、上海、廣州、天津等地採訪時,沒有一個城市的財政部門公開回應關於鉅額停車費的詳細收支情況。目前國內法律中並沒有對“城市道路臨時停車位”作為財政收入項目進行收費的明確規定。記者統計發現,各地政府直接收取的停車費或向停車企業收取的費用大多以行政事業性收費被列入政府非稅財政收入,但卻從未被單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