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發改委等五部委16日發佈《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辦法》,要求對於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不達標且統計新能源乘用車後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超過6.9升/百公里的乘用車企業,將進行公開通報。
該辦法的解讀稱,公開通報的企業是平均燃料消耗量沒有達標國家標準要求且統計新能源乘用車後燃料消耗量超過6.9升/百公里的企業,即統計新能源汽車後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沒有超過6.9升/百公里的乘用車企業不會被公開通報。
2013年,中國關境內111家乘用車企業共生産/進口乘用車1821.85萬輛(不含新能源乘用車和出口乘用車,以下同),乘用車行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7.33升/100公里。
85家國産乘用車生産企業中,有58家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達到《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規定的2013年度目標值要求,有27家沒有達到要求,國産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為7.23升/100公里。
26家進口乘用車經銷商中,有13家企業達到要求,13家企業沒有達到要求,進口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9.06升/1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