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18日通報,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確保完成2014年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600萬輛的任務,環保部聯合國家發改委、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等部門編制印發了《2014年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
目前,2014年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任務已分解落實到各省(區、市)。環保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方案》從加大黃標車及老舊車監管力度,調高黃標車及老舊車使用成本,通過市場手段、補貼促進淘汰等多個方面著手推進淘汰工作。具體有以下8項措施:
一是開展黃標車限行,加強道路監督執法。《方案》要求重點區域地級及以上城市今年10月底前完成黃標車限行和禁行區域劃定工作;2014年底前實施限行區域黃標車分時段限行,城市核心區域全天禁行;2015年6月底前,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實施黃標車限行、禁行。
二是提高檢驗頻次,嚴格執行強制報廢標準。今年9月起,黃標車環保、綜合性能檢測頻度提高為每季度1次。
三是嚴格營運黃標車監督管理。四是加強機動車安全、環保檢測機構監管。五是出臺黃標車及老舊車提前淘汰激勵政策。《方案》要求地方財政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提前淘汰獎勵補貼;並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對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後的車主購置新車給予信貸支援。六是鼓勵車企實行讓利行銷。七是建設國家、省、市三級機動車排污監管平臺。八是開展黃標車治理改造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