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今日向媒體通報,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確保完成《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2014年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600萬輛的任務,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等五部門編制印發了《2014年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
這位負責人介紹説,黃標車是指排放水準低於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老舊車是指未達到現行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車輛,也就是使用時間較長,污染控制水準較差的車輛。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黃標車1300余萬輛,約佔汽車保有量的10%,排放的污染物佔汽車污染物排放總量的50%左右。因此,加速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是改善城市大氣品質的重要舉措。
該負責人同時稱,2014年國務院總計下達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任務600萬輛,目前已分解落實到各省(區、市)。為確保完成淘汰工作任務,《方案》提出按照“政府鼓勵、部門協作、市場引導、金融參與”的原則,對非營運類高污染車輛“鼓勵更新、限制使用”,對營運類高污染車輛“按期報廢、強化監管”,採取綜合措施,加強部門協調,完善配套政策,嚴格落實責任,促進大氣品質改善。
據了解,《方案》從加大黃標車及老舊車監管力度,調高黃標車及老舊車使用成本,通過市場手段推進淘汰,通過補貼促進淘汰等多個方面著手推進淘汰工作。具體有八方面措施:開展黃標車限行,加強道路監督執法;提高檢驗頻次,嚴格執行強制報廢標準;嚴格營運黃標車監督管理;加強機動車安全、環保檢測機構監管;出臺黃標車及老舊車提前淘汰激勵政策;鼓勵車企實行讓利行銷;建設國家、省、市三級機動車排污監管平臺;開展黃標車治理改造試點等。